他的一腔怒火着实不知道该向谁发泄。
痛揍江保和王福这两个左右大总管一顿?
可这能有什么用,充其量让他俩将这些年吃的供奉给吐出来,区区几万两银子,又能解决什么问题。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庄户的问题,还要从根上入手。
皇庄不同于普通的田地。
别的庄户租种大地主家的土地,每年上缴三成的收成,在出去田税的一成,起码还能落下六成,养活一家其实勉强也够了。
但皇庄因为是皇家私产,而他们名义上是庄户,其实更像是奴隶,不仅要上缴一半以上的收成,还要被管事的太监剥削。
一年下来,落到手里的收成能有三四成就已经非常不错了。
想要改变这种状况,貌似除了减免他们的税负之外,好像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了。
但皇庄原本就是皇帝和皇子们的私产,是用来给他们攒零花钱的。
若是将上缴的田税变成和普通庄户一样,他们虽然得到了实惠,可是皇庄存在的意义就算彻底的失去了。
李天此时已经有了皇家钱庄和工坊替自己赚钱,皇家的开销其实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了。
就算将皇庄全部改革,也并无不可。
可是他并不想这样。
皇庄毕竟是皇家的一部分,是皇权的一个特征,冒然放弃不仅可惜,而且还有损颜面。
这样的事,李天是指定不会去做的。
他现在想的是,到底该怎么做,才能让皇庄在存在同时,提高这些庄户的生活水平。
他原本是有很多想法的。
就是让皇庄的所有人都种植比较稀少却很值钱的农作物,比如辣椒土豆玉米什么的。
可惜的是,这些东西还都躺在美洲大陆的野地里呢。
这个方法行不通,剩下就只有一个了。
那就是建造蔬菜大棚,让他们种植反季节蔬菜,这样一来不仅能供应皇家冬季的瓜果蔬菜,多出的部分还能卖给京城的达官贵人,大赚特赚一笔。
可在这个时代建造大棚,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首先他没有通明的塑料,无法在保证透光的情况下保持大棚中的温度。
虽然他可以用玻璃替代碎料,可蔬菜大棚所需要的玻璃绝对不是个小数目,这样一来投资就太过巨大了,有些得不偿失。
其实李天不知道的是,早在先秦时代,就已经有反季节蔬菜的概念了。
不管是唐朝还是宋朝,都有反季节蔬菜的记载。
只不过,由于技术的上的限制,从前只能在温室之中种植那些不怎么需要阳光就能生长的东西。
例如韭菜,大葱,蒜头,豆芽之类的东西。
到了明朝末期清中期这段时间。
已经发展到可以在温室之中培育花卉的程度。
方法其实也很简单,那就是一头烧火炕,一头放置几口装有粪便泥土的大缸。
这样的方式虽然很是笨重,却也是难得突破。
在清代,这样的小规模的种植,有一个学名,叫做地窝子。
地窝子不仅能种植一些蔬菜花卉,还能储存大量的不易腐烂的蔬菜。
虽然不多,可是供应皇室和一些达官贵人在冬天能吃到几口新鲜蔬菜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李天虽然对早期古代的温室并不怎么了解。
可是他对现代农村用地窖储存过冬蔬菜的方式还是很熟悉的。
想起地窖,他就突然想到了用窑洞的方式种植蔬菜的方法。
这种方法很虽然远不如后世,那种通体透明的大棚效果好。
可简单种植点容易生长的蔬菜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这种窑洞方式的大棚,原理其实很简单,那就一头做成透明的,后屁股全都用厚实的泥土加稻草混合的墙体封起来。
再在边缘磊上一圈灶坑类似的东西来给这个窑洞来保暖。
透明的窗体部分迎着太阳,若是后屁股部分不建造的太长,至少能保证一天之中能有三四个时辰被阳光照射。
这样一来,基本上就能保证里面种植的东西能够存活生长下去了。
由于只有向阳的一面是透明的,所以用的玻璃数量就极大的降低了。
原本只够建造一个大棚的玻璃,就能建造十倍以上的简易大棚。
这样的窑洞式大棚,虽然需要人工烧火来保证大棚的温暖,可能会耗费大量的柴火。
可一旦能真的种植出东西来,售卖的价格绝对是远超消耗的柴火价格的。
再加上,这里马上就要建造起无数做高炉,到时候只要稍加改造一下,让高炉的一部分热气通过坑道传入窑洞之中。
只要操作合理,省去百分之八十的柴火消耗量,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相同了这些,李天就还是在三夫人给的那个图纸的基础上,开始设计这种新式窑洞大棚。
写写画画足足一个多时辰,李天总算是将这个设想搞定了。
而王福和江保也同时在地上跪了差不多一个时辰。
他们两个虽然都有功夫在身,可是跪这么长时间,对他们的体力消耗还是极大的。
待李天缓过神来之后,他们俩的脸色都开始发青了,整个人都开始打摆子了。
看着他们这个倒霉样子,李天心头的怒气,总算是消减了不少。
冷哼一声道,
“你们俩可是知道错了吗!”
他们俩此时都快神志不清了,那里还敢辩驳,急忙开口道,
“陛下,老奴知错了,是真的知道错了!”
“哼,错在那里了!”
相比痴迷武学的江保,王福其实更加圆滑一些,他也知道皇庄的事其实和他们关系并不大。
而李天之所这么惩罚他们,是因为他们没能如实的将情况说给李天听。
王福一边擦着额头的虚汗,一边说道,
“皇庄庄户生活的如此困顿,老奴身为御前总管,没能替陛下体察民情,此乃罪一。
枉顾陛下信任,没能及时改正提点,此乃罪二……”
王福的口才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练的,一口气说了自己十来条的罪状。
可即便这样,居然没有一条是什么真正的重罪的。
最严重的也莫过一个知情不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