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成伤
“知墨,知墨,那窝燕子又飞回来了,哎哟……”
上京的春天,晨雾才刚刚散去,一位身穿茜红色夹袄,靛青色夹裙,梳着垂练髻的丫头嚷嚷着奔向门槛,可惜她太兴奋了,没注意脚下,差点一跤跌个狗啃泥。
好在有一双手从斜里伸出,及时扶住了她,白胖的手指往她额上一戳,低声斥骂:“茗香,跟你说多少遍了,这里不比家里,整天冒冒失失的,成何体统?”
从屋里闻声跑出另一个绿衣丫头笑嗔道:“兰姨您就索性别拉她,让她结结实实跌一回,等弄破了相,她就长记性了。”
茗香不依地推着绿衣丫头:“知墨你如今也学坏了,牙尖嘴利的,小心嫁不出去。”
知墨还没接腔,兰姨已经沉下脸来:“你在胡诌什么?整天往外面跑,专门听些混帐话,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带你来了。”
茗香低下头不敢吭声,过了好半天,见兰姨走得没影了,才小小声嘀咕:“我说什么了?我什么都没说呀。”
知墨悄悄在她耳边告诫:“以后凡是‘嫁人’、‘许亲’之类的字眼都不许在人前提起。”
“这是为什么?”茗香不解,又不是没听别的丫头说过,不过是寻常打趣的话,偶尔说一两句有什么要紧,谁又没整天念叨。
知墨提点她:“咱们家姑娘一年年大了,屋里的人再拿这些说嘴,传出去,给那起爱嚼舌根的小人听见了,还以为姑娘不安于室,想要姑爷了。”
茗香掩嘴坏笑:“你说这话才该打嘴。”
“我这不是给你解释么?小没良心的。”知墨瞪了她一眼,侧耳听了听里屋的动静,一面抬腿往里走,一面指挥茗香:“姑娘果然被你吵醒了,还不快打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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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宛秋在茗香嚷着进门的时候就醒了,她从玉色锦被中伸出手掌,晨光从菱形花饰的窗棂透过来,纤长秀美的手染上了一层淡淡的金粉色。(.)她在心里默默数着:五年了,燕子飞回来五次了。
她到这个异时空已经五年了。
在那个世界的最后一天,正是她三十岁的生日。她依然加班到晚上八点,好不容易完成了手头的工作,却没有如平日一样拖着沉重的双腿下楼回家,而是鬼使神差地跑到了办公楼的顶层,那里是大老板办公的地方,是她的朝圣之地。
没指望他还在,毕竟已经八点了,像大老板那样风流倜傥又多金的男人,这个时间段应该在温柔乡里:如梦如幻的灯光、缠绵的音乐、醇酒、美人……那样的天之骄子,本该过那样的生活,怎么奢靡都不过分,怎么享乐都不过分。
从没痴心妄想过什么,她知道自己跟他的距离远胜银河,从第一天做他的员工起,她就打定主意一辈子只做他的员工,最勤谨最称职的那一个,哪怕一辈子不涨薪水,也绝不会有半句怨言。
如果这也是为爱奉献,那就算她奉献吧。
她并没有刻意为他守身如玉,那不是犯傻么?谁稀罕。
可一晃就三十岁了,除了他,她还真没起过念要跟谁滚床单,怪只怪他魅力指数太高,把其他男人生生比成了王子旁边的小矮人,彻底绝了她的欲念。
这样的明星总裁,花边新闻自然如雪片相似,据说他每任秘书都是他的情人,还跟几位漂亮女中层不清不楚,外面的小模特小明星更是勾搭了无数。虽然她听了也会伤心,到底如雾里看花,画面不清晰,感受也就大打折扣。
何小慧――那个时候她还不叫俞宛秋――才走出顶层的电梯就听到了心上人那特有的低醇悦耳的嗓音,她心里一阵窃喜,本以为要孤独地过完三十岁生日,却没料到在最后几个小时还能得到这样的奖赏!
别误会,她没有什么不良想法,她对他的心意,就像一首歌里唱的:我没有奢望,我只要你快乐,不要悲伤。在这个告别如花青春的夜晚,若能听听他的声音,她就觉得很满足了。
她蹑手蹑脚地靠近那个虚掩的房间,想听得更清楚一些,直到一个女声的加入让她猝然止步:“人家天天加班,连生日都不休息,你这个做老板的,带她去酒吧喝杯酒,再买个蛋糕庆祝一下也是应该的,走,一起下去嘛,我上来的时候她还在的。”
生日都不休息?谁呀?何小慧全身的血液直往上涌,脸红得能滴出血。
她听出来了,这是她的直属上司,公关部的经理梁珊,公司出名的几大美人之一,也是大老板的绯闻对象之一。
何小慧紧张得腿直抽筋,这时大老板冷冷地发话了:“别胡闹!要去你去,记得买套套,我那里好像没有了。”
梁珊还在半真半假地劝:“反正顺路,我今天车没开出来,正好一起喝两杯再回去,不然等会我还得打的,这么晚了,你放心啊。”
大老板不耐烦地说:“嫌晚了就一起去我那儿,还喝什么酒。”
梁珊的声音嗲得人一阵酥麻:“人家三十岁生日,没男友哄,没家人陪,被我丢一堆工作,弄到这会儿还在加班,我好歹是人领导,总得关心一下。”
“要关心你去,拉上我干嘛。”
“你是她的暗恋对象,值此三十岁生日之际,你就当日行一善,可怜一下大龄剩女那颗寂寞芳心,给她一点点安慰嘛。”
听到这里,何小慧脸上的血色已经完全褪尽,浑身瑟瑟发抖。大老板叹了一口气说:“正因为这样,我才不能去,不然你以为我是舍不得那两个小钱啊。我平生最怕一种女人,就是痴情的女人,那是要人命的!比剧毒还毒,千万沾不得,一旦沾上,一辈子就完了。”
梁珊用唱咏叹调一样夸张的嗓音说:“我也是痴情的女人那。”
大老板的语气转为戏谑:“是哦,对每个男人都‘痴情’。”
“彼此彼此,哈哈”,梁珊不以为杵,笑得咯咯的。
大老板最后警告:“所以不要再提她,一看到那种痴情女人眼里冒出的痴情的光,我就浑身起鸡皮疙瘩。好了,你帮我把这里收拾一下,我去上个洗手间,再不下去超市就关门了,今晚没套套可不行。”
何小慧抖得几乎走不动道,颤巍巍地下了楼,迷迷糊糊地往前走,依稀是记忆中的方向。
她租住的单身公寓离公司大约一站路,黄金地带的小高层,贵是贵了点,但节省了上班时间,也节省了交通费,她走路快,平时十分钟就到了。
可是那天晚上她完全丧失了对外界环境的感知能力,整个信仰世界轰然倒塌,人变成了一缕孤魂在街上游荡。
也不知过了多久,等她终于回过神来的时候,她站在街边呆住了。
这里是哪里?
石板路,古色古香的木质平房,一盏盏灯笼,一片片酒幡,酒馆里穿着古装的人们。她努力克制住荒谬的惊颤进去问路,却没有一个人搭理她,一间如此,两间也是如此。
然后更大的打击来了,一个抱着酒坛的醉鬼竟然摇摇晃晃地穿过了她的身体!
一个意识如惊雷一般把她打懵了:难道我已经死了?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
虽然自出门后她就浑浑噩噩,但仔细搜寻记忆,她还是敢肯定,诸如撞车、跳楼、落崖这三大穿越法宝她都没用上,唯一不对劲的地方,就是走到某处时,似乎,空气曾有过一丝波动,具体地说,就是周围的空气出现过像水波一样的纹路,短暂地晃动后,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莫非,她无意中穿越了时空之门,糊里糊涂地进入了异时空?
醒悟到自身已成没有实体的灵质后,何小慧御风而行,正无所皈依,惶然无措,夜风中传来一声凄厉的哭喊:“姑娘,姑娘,你这是怎么啦?”
“快抬到床上去!”
“快掐人中!”
“快拿玉清丹来!”
何小慧在黑暗的河流上拦住那个已经离魂的姑娘,好心劝道:“她们在想尽办法救你,你为什么不回去?又没鬼差抓你。”
姑娘回她:“你也没鬼差抓呀,你为什么不回去?”
“我不知道怎么回去。”还有一句话她没说:“我没脸回去”,被暗恋苦恋痴恋的人那样鄙薄后,她还拿什么脸在他的手下工作。
姑娘马上提议:“那不如你留下来,我正好去找我爹娘。”
“你爹娘都……那个了吗?”何小慧一阵怜悯,小姑娘顶多七八岁的样子,居然就父母双亡了,也是个苦命的孩子。
“嗯,所以我要去找他们,你既然没地方去,就留下来吧。”
何小慧还待说什么,姑娘已经不由分说把她往自己的遗体上一推。
再醒过来时,何小慧变成了父母双亡、正要去梁国都城上京投亲的俞宛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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