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悠然道:“对了,就是你。嗯,你今年十六岁,比霍去病少一岁正好。”
“霍去病善骑射,用兵灵活,注重方略,不拘古法,勇猛果断,善于长途奔袭、快速突袭和大迂回、大穿插作战。初次征战以十七之龄,率领800骁骑深入敌境数百里,把匈奴兵杀得四散逃窜。在两次河西之战中,霍去病大破匈奴,俘获匈奴祭天金人,直取祁连山。在漠北之战中,霍去病封狼居胥,大捷而归。你有霍去病之长,而无霍之短。霍去病深入敌境数百里,你又何尝弱于他?”
李世民没有丝毫玩笑的话让秦风呆了好一阵子。愣是不太明白李世民的意思,又或者说不太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李世民的意思他明白了:无非是说他与霍去病一样的优秀。
与霍去病一样?
这样的评价可谓是高得离谱,秦风汗颜无比,自家知道自家事,鬼点子是不少,可让他独率一军,参与这场事关大唐未来的一战,他貌似没有这种资格与能力。李世民作为皇帝,竟然这种大事关给一个十六岁的少年郎,这真的有些滑天下之大稽,以至于直接让秦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李世民对这场即将发生的大战十分重视,绝非一时之兴致,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决定,原因有六:
第一、突厥内乱,战力大不如前。
第二、战事爆发,李靖、李绩一左一右护持,再加上秦风自己阴谋诡计多端,即便无功也不会有过。
第三、虎贲军是从十二卫中挑选出来的最精锐的士兵,骑兵配上骑兵三宝后,战斗力比突厥勇士只高不低,即便是正面作战,也立于不败之地,而且这样一支军队不运用到这场大战中,实在太可惜了。
第四、秦风善于练兵是出了名的厉害,到了边境之可以迅速提升边军的战斗力。
第五、他对于秦风是完全的信任,本来秦风就是他最欣赏的青年一辈人,一直视为心腹。因天网一事,秦风的所有表现,让他更深一步的认识了秦风的为人及智慧,知道以他的为人是不可能会输的。更何况,虎贲军的战斗力也得到了李靖认可,并极力推荐虎贲军参与到大战中去,且在战争中扮演重要角色。只是这天下里,没有人比秦风更加了解这支军队,所以,由秦风率领这支虎狼之师担任中路大军主帅更加合适一些。
第六、经过这一次的布局,李世民发现大唐猛将如云,可独当一面的大才却少得可怜,这种局面引起了李世民的担忧与重视,故而,他也生出了借此战打造秦风,为大唐培养后继人才的念头。
故而他思前想后,只觉得秦风是唯一的人选。
成大事,不拘小节!
李世民本就是一个行为果敢的君王,心念至此,已经有了定断,暗示秦风,让他自己请战。
秦风那惊愕的表情让他觉得好笑,道:“别怀疑自己的耳朵,也别揣着明白装糊涂,朕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这事关系到我大唐的千秋万世,好好干一场,朕相信你与虎贲军有承担重任的能力。”
“可是……我太小了,别人会怎么想?”秦风看着教唆自己犯法的大唐皇帝陛下,脸色有些无语,怎么看怎么觉得李世民的那张笑脸跟教唆小兔子开门的大灰狼有些相像。
李世民两眼一翻道:“朕还真没看出来,你什么时候变得这般迂腐了?别人不服可以啊,拉出队伍与虎贲军打一架不就结了?要还是不服,你就与他打一回,把他本人打得心服口服。你只不过负责中路军而已,而突厥人打仗都是硬碰硬,没什么兵法可言,你根本不必担心应对不了突厥的计谋,再说了,你又不是此战之统帅,出了问题朕来扛着,你怕什么。就这点鼠胆?”说着还撇了撇嘴,有些不屑。
鼠胆?
秦风有些怒了,即便是激将,也没有必要这么损人吧?当即狠声道:“笑话,我秦风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怕过谁。岳父大人,你放心,不就是一群狼崽吗?灭了就是。”
李世民满意的点着头,道:“这才算是朕的女婿,才是朕欣赏的秦家二郎,果有担当,不负朕望。”
秦风心底不屑嘀咕:“不合你意就是鼠胆,合了你意就是果有担当,这古人云,好君王都有二皮脸,诚不欺我也。”至于谁说的,自然是大才子秦风说的。
“你与突厥打过交道,应该也知道突厥人的性格。突厥所长,惟恃骑射,见利即前,知难便走,风驰电卷,不恒其陈以弓矢为爪牙,以甲胄为常服,队不列行,营无定所。逐水草为居室,以羊马为军粮,胜止求财,败无惭色。无警夜巡昼之劳,无构垒馈粮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