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秦风让李世民找了去,一见面,李世民就送给秦风一个盒子,并极度猥琐道:“看在你小子为大唐扬威的份上,朕决定送你一样好宝贝?”
“什么好宝贝?”秦风好奇的问。
李世民一本正经道:“虎鞭!”
一句话差点让秦风笑背气过去,这为老不尊的老丈人啊!也不知道真实情况,居然贸然送这种东西,一旦吃了下去,长乐还不得让他整得半死啊?
他抱着肚子,蹲在了地上,身子不住的抖动,笑得起不了身了。
李世民颜面无关,就地给了秦风一个暴栗,喝道:“混小子,什么神经!这可是白虎的,你不要可别后悔。”
“要,怎么不要呢。”老虎那玩意有着那种功效,还有极高的药用价值,不要白不要。
“岳父大人,这玩意要是送给吐谷浑的天柱王就好玩了。”秦风强忍着笑意站了起来,脸上像抽了经似地,不住的抖动。
“那家伙怎么样了?”李世民脸上一抽一抽的,秦风那一脚把人都踹飞了,是男人的话看着都觉得疼。
“嘿嘿!”秦风附耳在李世民旁边,将自己在太医署干的事情告诉了他。
唰!
李世民脸上登时酱紫,这不是气的,而是憋的。
他想笑,但顾念身份,强逼着自己不笑出来,结果就成了这副样子了。
秦风心生无上敬意,这种程度他都忍受的住,不愧是自己的岳父大人李世民大帝,见他伸手向自己打来,一骨碌的逃了。
远远的,秦风只听到李世民放声大笑。撇了撇嘴,低声道:“虚伪!”
第二天一大早,秦风就跑到太医署看望阿喀琉斯。
从岳伦那里了解了情况,也松了口气。只要没生命危险,一切都好说,他很好奇阿喀琉斯来历,见他精神不错,也就与他聊了起来。
这一聊,秦风顿时察觉到了一片新的天地。
原来阿喀琉斯是来自于遥远的西方拜占庭帝国,拜占庭帝国也就是东罗马帝国从罗马分裂而出位于西方的一个大国。他们保留了古罗马的传统。以斗兽取乐。阿喀琉斯就是罗马角斗场里的奴隶,依靠搏杀狮子虎熊豹之类的猛兽取悦拜占庭贵族。
但是随着阿拉伯帝国的崛起,拜占庭帝国多处国土被侵占,不得不启用骁勇无比的角斗场的奴隶出战。只是奴隶们恨透了拜占庭人,傻子才愿意为他们卖命呢,于是合力逃了出去。
阿喀琉斯小时候被人现到这惊人的天份,并是让人拐到拜占庭,他长大了也不知回家的路,只是知道自己的家在东面太阳升起的地方。所以,在逃跑的时候也就一直往东走,穿过了阿拉伯来到了西域。
在斗兽场里的艰苦生涯,磨练出了阿喀琉斯钢铁般的意志以及无比顽强的生存能力,徒步走了这么多路程,竟然让他活了下来。
一直到吐谷浑附近,他与商队遇到了马贼。
商队的人几乎全死了,阿喀琉斯寡不敌众,在将死之际。天柱王这时率兵赶来黑吃黑变相的救了他。
天柱王见阿喀琉斯骁勇强悍,故而坑蒙拐骗的将他唬住了,阿喀琉斯就这样留在了吐谷浑,成为天柱王的奴隶
秦风听极缘由,对着阿喀琉斯报以同情的目光,这家伙五岁就被拐到了拜占庭,然后接受训练日夜与野兽为伍。他从不思考,也从不主动去干什么,老大一个人了,智商却与孩童无异。因为他记得家在东面太阳升起的地方就往东走;因为饿了肚子,天柱王每天能给他管饱饭就踏踏实实的给天柱王当奴隶……
实在……
秦风都不知道用什么话来形容了。
不过听到这里,秦风也明白了为什么天柱王那么自信自己能胜阿喀琉斯了。
阿喀琉斯的武艺来至于跟野兽的搏杀,一招一式根本不会留有任何的余地,不是敌死就死我亡。他视天柱王做主人,自然不会对天柱王痛下杀手。两人若要比试,阿喀琉斯的一身本领挥到一半,而且还缚手缚脚的,所以败给天柱王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阿喀琉斯已经知道自己让天柱王送给了眼前这位看似不壮却异常骁勇的少年将军。对此他没有多余的异议,他的成长本就是与众不同,从最小的地方崛起,开始从地方上的小型斗兽场打出自己的名望,几经转手最后卖给了拜占庭最大的贵族进入闻名中外的罗马斗兽场。
在拜占庭那里有个习俗,平时不给角斗士吃饱,让他们保持着饥饿的身躯,只有在他们在斗兽场里击倒击杀对手之后,才能享受到美食。所以在黑奴的眼中,天柱王给他管饱饭已经算是最大的恩赐了,所以也尽心竭力的为天柱王卖命。
如今又换了一个主人,这个主人不惜冒险,从虎口中把他救下来,还安排了大夫细心医治。如此待遇是他从未享受过的,也倍感珍惜。
“阿喀琉斯,你好好养伤,等你好了就去我的军队里当将军。”秦风很欣赏阿喀琉斯的武勇与胆气,也没有将之视为奴隶,这家伙生撕虎豹,简直就是人形凶兽,把他放到军队里头,那就好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