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朝历代,本国战胜外族都是件振奋人心之事,大隋也不例外,当凯旋消息传回大隋,全境沸腾。
邺城全城沸腾,百姓自发上街,各用自己的方式欢迎胜利之师,用发自内心的喜悦来庆祝这次大胜。
前线获得的胜利激发了人们保家卫国的热情,仅在短短半个月时间,大隋各地要求从军的青壮人数便超过了七十万人。
尽管大隋军队在战争出现极大伤亡,但杨侗并不打算扩军,而是顺势在全境推广民团制度。
在他的授意下,兵部命令各郡各县在年前皆要将民团组建起来,让各县青壮在农闲期间集中训练,这实际就是一个民兵组织,为以后征兵创造条件。
当杨侗回到邺城时,离大胜已经过了一个多月,百姓热情已渐平息,城内似乎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和秩序。
杨侗没有像进入长安那样大张旗鼓,而是在数百亲兵的护卫下从西门悄悄地进了城,尽管已经享受不到满城欢迎的盛况,但还是体会到和以前的不同。
或许!多了一丝帝都的气息吧。
杨侗如是想。
当路人认出进城的这队骑兵竟是秦王殿下时,纷纷闪到两边、让出道路,一些人自发的拱手躬身行礼。
神武宫前横街的人,也因此慢慢多了起来,很多人从坊间奔跑出来,默默地站在道路两边行礼。一双双目光中充满浓郁的感激之情,各用极大诚意迎接他们的救命恩人、心目中的皇帝陛下。
百姓们默默地注视着秦王的军队缓缓而行。
蓦然,人群中大喊一声,“秦王万岁!”
这一声就像一把开启百姓情绪的钥匙,使沉默的人群激动的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喊声:“秦王万岁!”
“秦王万岁!”
“秦王万岁!”
百姓们振臂高喊。
这是百姓们发自内心的呐喊,一些人的眼睛都湿润了,对他们而言:大隋秦王就是恩人,是秦王将他们从火坑带向幸福的日子。
他在,自己一家子就能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
人越来越多,大街两旁很快就积聚了数万人,黑压压的人群延绵了数里长。
一支城防军闻讯赶来,在将领指挥下,护卫在队伍两边,替杨侗挡住激动万分、奔涌上前的民众。
“这是谁啊?排面居然这么大。”一个西域行商望见这一幕,惊叹不已。
身边的一个突厥人相貌,却身穿汉服的汉子斜着眼睛瞄了他一眼,那眼神像是在看没见世面的土鳖,他挺起了胸膛,高傲的耻笑道:“居然连我大隋秦王都不知道?你刚来我大隋吧?这是我大隋秦王从草原上凯旋归来。”
他脸上带着大隋百姓共有的自豪表情,道:“此战我大隋兵分三路,克敌四十多万,连统叶护可汗都死在我大隋之手,西域各国的西突厥驻军尽皆灭亡!哈哈…所以你以后回国,就不用担心被西突厥盘剥了。”
“您是隋人?”西域行商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
“那是!”这名已经幸运入大隋国籍的突厥人傲然道:“我在战场之上斩首三十三级,立下了汗马功劳,得到伟大的秦王殿下特赦,成为一名光荣的大隋子民,这是我曹尼玛的荣幸!”
“先生叫曹尼玛!”
“正是!”曹尼玛骄傲的说道。
“幸会!”
“哈哈,相遇也是缘分,我曹尼玛今天请客!”曹尼玛高兴的说话。
“这不好吧……”
“没什么不好的,我曹尼玛一直好客。”
“曹尼玛先生实在太热情了。”
“哈哈…我大隋上下都热情好客!”
“……”
杨侗做为最高统帅,当仁不让排在最前面,左右是罗士信和带着修罗面具的阴明月。
杨侗和罗士信都是英武俊俏的大帅哥,玄甲军将士个个威武雄壮,如出鞘利剑,阳刚之气弥漫一街。
大姑娘、小媳妇给迷得神魂颠倒,尖叫声几乎将神武宫都掀翻了了,然后数不清的鲜花、瓜果、糕点、香囊跟雨点一样撒了过来,几乎要将当先的杨侗和罗士信给埋进去
城防军拼命阻止都阻止不了大姑娘、小媳妇们的热情。
有一些扔偏了,都一古脑扔到旁边的阴明月身上,她也不生气,只是警惕的看着四周。
罗士信嘿嘿笑道:“殿下风采照人,引无数佳丽竞折腰啊!哈哈哈哈…我小罗也不差…”
“‘潘岳妙有姿容,好神情。少时挟弹出洛阳道,妇人遇者,莫不连手共萦之。左太冲绝丑,亦复笑岳游遨。于是群妪齐共乱唾之,委顿而返。’”一旁,阴明月冷不丁的说了句。
罗士信摇头晃脑的问道:“啥意思?”
“西晋时期第一美男子潘安是一位才子。他有美好的容貌和优雅的神态风度,还有不俗的才学。潘安年轻时驾车走在街上,连老妇人都为之着迷,用水果往他的车里丢,一圈下来他的马车装满了瓜果。”杨侗说到这里,接着笑道:“潘安有个好朋友叫左思,这家伙长得相当难看,他学好友潘安那样,搞了一副同样的行头,然后驾车游逛了,结果妇女都向他乱吐唾沫、扔砖板,弄得他垂头丧气、眉灰土脸回来!”
“明白了!”罗士信看了一眼杨侗身后的尉迟恭,道:“尉迟,阴将军说你这家伙呢!”
尉迟恭虎目一瞪,额头青筋直跳,闷声道:“某如何?”
“说你是左思!”罗士信很中肯的评价了一句。
尉迟恭脸上的肌肉跳动了两下,却没有说话!
这时候,他特别想念程咬金。
朝廷文武之中,尉迟恭一直以来都是衬托别人颜值的存在,终于来了个能够衬托出自己的人,所以尉迟恭对程咬金十分亲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