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法律进步飞速的毛利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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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毛利兰的话后,两人差不多明白了事情的经过。

“没想到你母亲居然做到这个地步。”小哀如此感叹道,“为了坚持心中的信念,连这么多年来辛苦的成果,律政界不败女王这个称号都可以放弃。”

她现在几乎有点明白了。

同为律师,即使双方观念不同,为什么妃英理依然会在古美门心中留有一定地位。

不过,这个时候的古美门,却在一旁说起了风凉话,

“怎么,你妈妈作为前日本第一律师,穷到连两千万的违约金都拿不出来吗?”

他还特意加重了“前”这个字。

“我妈妈才不会像你那样,只盯着酬劳高的官司打呢!”

毛利兰没好气地瞪了古美门一眼。

“我妈妈平时接的,基本都是律师会公派的委托,我们本来就没余下几个钱,一时半会儿怎么可能凑得起那么高的违约金啊!”

“那可以去贷款啊。”古美门又说道,“以伱妈妈在律师界的信用,不至于两千万都贷不出来吧?”

“我们试过了,贷不出来,因为我爸爸的信用太低了。”

毛利兰叹了口气。

正如古美门之前所说,世界上最不能相信的一种人,就是赌博成瘾的人。

因为沉迷赌博,她爸爸过去经常跑去借钱。

(从《相似的两位公主》以及动画一系列行为可管中窥豹。)

借完钱,逾期了又还不上,只能等妈妈来收拾烂摊子。

时间久了,早就上各大金融机构的黑名单了。

因为妃英理和他是夫妻关系,信用方面自然就被拖累了。

在法律方面,夫妻之间是经济共同体,不仅财产共有,就连债务也要一起承担。如果在贷款的时候涉及到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金融机构会进行双方的征信查询的,不管是哪一方存在严重的信誉问题,都会直接拒绝放贷。

“关于这点,我记得婚姻法里面有一条来着。”

小哀想了想说道。

“夫妻双方分居一段时间后,就不存在事实婚姻了,如此,信用方面就不应该会共享了才对。”

“不是这样的。”

毛利兰看了她一眼,摇头道。

“首先,法律上是不存在‘事实离婚’这个概念的,只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夫妻结婚之后,双方婚姻关系不会因为分居的时长,而导致关系自动解除,所以关于信用这方面,会一直维持到双方诉讼或是协议离婚。”

“其次,就算夫妻之间有分居情况,夫妻有一方去法院申请诉讼离婚,也是不能马上离婚的。”

“日本民法第七百七十条,关于诉讼离婚,必须证明双方有难以维持夫妻关系的重大事由。”

“如果分居之间夫妻还有来往,比如说送礼物有一方接受了,相当于夫妻感情还在,法院是不会宣判离婚的。”

毛利兰如同背诵一般,有条不紊地将日本婚姻法的概念,给小哀一点点讲述。

“……”

小哀看着毛利兰,眼睛一眨不眨。

一旁的古美门上下打量了毛利兰一阵,啧啧道:“挺不错的嘛,小姑娘,连这些都知道,看来这段时间下来,你在法律方面的进步挺大的啊。”

“当然,因为我这段时间一直在研修日本民法!”

毛利兰骄傲地挺了挺胸。

一边说,一边眼睛偷偷地瞄了古美门一眼。

其实她进步这么大,还是要多亏古美门当初的提点。

古美门曾经和她说过,要先去修行民法,之后再去练习刑法。

她跟妈妈妃英理说过这件事,妈妈也表示同意这个观点,因为民法比较贴近民生,将来用到的机会会比刑法多得多。

也就是古美门当初的建议,她才会一直修行民法,直到现在这种能熟练背诵的地步。

“看到没,你要和她多学学。”

古美门对身旁的小哀说道。

“就你在文科方面那两下子,就算把法律背熟了又怎么样,还不如人家学得精。”

小哀白了古美门一眼。

看着毛利兰的眼神中,却充满了欣慰之色。

依毛利兰刚才的表现,她在法律方面还是有一些天赋的,不愧是妃英理的女儿。

只要她一直这么下去,不断地提升自我。

总有一天,这个女孩一定能摆脱工藤新一的纠葛,成为一个真正的、拥有自我人格、能称得上是“人”的人。

小哀心中这么想道。

“所以说,我爸妈是不可能离婚的!别说感情了,就算是法律层面,也不会允许他们离婚!”

毛利兰肯定地说道,看着古美门的眼神中,带着一丝不服气的倔强的神态。

就算古美门之前再怎么挑拨,就算她这个老爹再怎么渣。

作为女儿,她还是希望父母关系和和美美的。

家庭和睦,父母关系美好,这是每个孩子心中都有的光。

“谁说法院不会允许离婚的?”

然而,古美门又开口了。

看着毛利兰那不服气的神色,他笑了。

“就你刚才说的,日本民法第七百七十条,你大概是有意识地忽略了里面最重要的一点吧?”

“配偶任何一方有不贞行为,只要有证据,法院会毫不犹豫强制执行离婚,并且是立即执行,没有任何给双方的冷静期。”

“这个不贞行为涵盖的方面可就广了,指夫妻间不遵守贞操义务的一切行为——注意是一切。也就是说,哪怕只是去了一次夜店,叫了几个陪酒小姐,只是有一点肢体接触,没有发生性关系,也算在不贞行为里面!”

“就你父亲平日里干的那些事,啧啧,你觉得会怎么样呢?”

古美门说完,似笑非笑地看着毛利兰的脸。

此时她的神情变了,脸色煞白,变成了一副纠结的模样。

日本的情况确实是这个样子的。

虽然夫妻结婚后,丈夫会因为公司各种应酬,可能会去夜店风流一把。

这种情况好像很常见,相当于约定成俗一样的风俗。

但婚姻法方面,又是不承认这种行为的!

只要妻子想离婚,抓到丈夫的把柄,离婚就是跑不了的。

非常讽刺。

一方面风俗是这样,一方面法律又给限制。

就她父亲毛利小五郎那个德性。

只要母亲提起诉讼离婚,不会有任何悬念,一离一个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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