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后。温家,主殿。
温肃醉心剑术和抚琴,每天还要处理温家的事务,所以不经常跟儿女们一起吃晚饭。
这一晚,他想要休息一下,就唤儿子温珑陵和女儿温以荷过来,一起吃一顿晚饭。
长女温以韫在朝歌游历,并不在温家。
丫鬟们布了菜,然后退下,让父子三人可以尽情地闲聊。
能跟父亲吃一顿饭,温以荷表现得特别惊喜。要知道,以前父亲都是十天半个月不搭理她一声的,今天竟然有机会跟父亲吃饭。
温珑陵神态如常,没有表现出多高兴。他不跟父亲一起吃饭,已经成为习惯了。
温珑陵问道:“小荷,跟温长老学书法,学得还好吗?”
温以荷笑道:“温长老的瘦金体,写得特别好看。”
温珑陵说:“好看,你就要多学习学习。”
温以荷道:“我知道啦。”
温以荷伸出筷子,给父亲夹了一块东坡肉,又给哥哥夹了一块,夹完了,还聚精会神看他们吃得满不满意。
温珑陵笑道:“多谢。”
父亲温肃不知道在想什么,并没有去吃女儿夹的肉,一顿饭下来,也并没有把多少注意力放在女儿身上。
温肃沉吟片刻道:“你既然不愿意要百里小姐,那沧海派的顾簪儿,合不合你得意?”
沧海派的小姐顾簪儿,位列江湖四美人第二名。
温珑陵想了想,郑重道:“父亲,您知道的,我喜欢玉生香。”
自己儿子喜欢臭名昭著的玉生香这件事,温肃自然知道。他还知道,自己儿子一直跟玉生香有私交,甚至去蜀中杀玄蝉的时候,也把玉生香带在身边。
从小到大,温肃对自己的儿子都是很满意的。无论是品行还是能力,都无可挑剔。不仅剑术好,还十分精通君子六艺。
唯一的污点,就是他看上了玉生香。还是个很大很大的污点。
温肃瞟了他一眼,警告道:“你别气我。”
温珑陵丝毫没有畏惧,继续道:“我要娶玉生香。”
温肃心里一颤,这是什么意思?他不仅喜欢玉生香,还要娶玉生香?
温肃摔了筷子,语带薄怒:“你要娶玉生香?孩子,你没病吧?你娶玉甄则都比这现实!”
温珑陵:“……别这么说。”
温以荷本想让丫鬟捡起筷子,见房中的丫鬟都走光了,就自己替父亲捡起筷子。
温肃道:“你想都不要想!不可能!”
温珑陵情急之下道:“那我不娶玉生香,让玉生香娶我总行了吧?”
温肃道:“谁娶谁都不行!咱们家,不能跟玉生香有一点牵扯。”
温以荷劝道:“哥哥,你别说了,父亲都生气了。”
温珑陵认真道:“可我喜欢她,只喜欢她。”
温肃也知道,温珑陵看起来温柔,但是骨子里很倔强的。他要是逼迫温珑陵娶旁人,温珑陵就会像上次那样,把事儿搅黄了。
温肃道:“既然如此,我也不逼你娶别人了。但是,你记住,这是我给你的最大的让步。”
温珑陵知道,父亲的意思很明白,他不逼自己娶别人,自己也不能把玉生香娶进家门来。两个人各退一步,维持一个微妙的平衡。
其实,温肃拒绝温珑陵娶玉生香,最重要的原因自然是因为《活色生香录》,其次,是因为她不是完璧之身。
玉生香已经被宣琅琊染指了。他怎能接受自己的儿子娶一个不干净的女人?
这么一顿家宴,吃得气氛压抑。温肃吃完了饭,就回房处理事务了。
这时候,只有温珑陵和温以荷留在桌前。
温以荷宽慰道:“没关系的,说不准以后父亲就松口了。”
温珑陵道:“那他若是不松口呢?”
温以荷随口道:“那你就退而取其次,娶玉甄则吧……”
温珑陵:“……”可以不提玉甄则吗。
温以荷又轻声道:“哥哥,你别难过,父亲也是为了你好。”
温珑陵道:“罢了,他不逼我娶旁人就行。关于阿香的事儿,我再想想办法。”
听到“阿香”两个字,温以荷微微抿唇。
她身上有一股很香的桂花味道。
温珑陵看着这个十四岁的小妹妹,柳叶眉,玲珑眼,唇下有精致的唇珠,不知为何,温珑陵觉得,她虽然唇边带着笑,但是眼睛里有几分委屈之情。
泽云派,螃蟹的小竹屋。
玉生香练完了剑,在一旁拭剑:“看什么呢?这么入迷。”
还能看什么?螃蟹一天到晚都在看小人书。躺着看、坐着看、趴着看,眼睛就不离开小人书。
螃蟹说:“这个书啊,它说了一件有关恶鬼的事儿。据说还是真的。”
玉生香随口道:“什么鬼呢?”
一提小人书的情节,螃蟹顿时来了精神:“这朝歌城,有一只恶鬼频频作乱。这恶鬼,凶得很。甚至能跑到人的身上去,俗称‘鬼上身’。吓得我昨晚没睡着。”
玉生香接过来,翻了两页,说:“这有什么可怕的。”
这小人书是一册有关朝歌城的志怪异谈。书里说,几年前还好,朝歌虽然偏僻,但是风平浪静。两三年前,自从无上道尊在朝歌城丢失了一座“镇鬼宝塔”,宝塔里的鬼都逃出来了,祸害人间。
不过,无上道尊倒是很尽职尽责。他是个道士,宝塔丢失之后,就一直守在朝歌城,为百姓驱鬼,护佑一方平安。
自此之后,朝歌城就传出数不胜数的灵异事件,被人津津乐道。
因为这些年,进入朝歌城的人,很少有能出来的。所以,更没有人敢去朝歌城了。
螃蟹道:“有恶鬼啊。吃人的恶鬼。还不可怕?”
玉生香敲了敲螃蟹的后脑勺:“鬼?什么鬼?我看你就是只饿死鬼!”
螃蟹开玩笑道:“被你发现了。”
玉生香说:“我觉得,世上根本没有鬼。”
螃蟹笑道:“如果世界上真的有鬼,我希望,鬼能把我明天要干的活儿啊呜吃掉。”
两个人再闲聊几句,玉生香就回屋打坐了。出门的时候,看到螃蟹的水缸里,仍旧养着当年她送的田螺。
那田螺已经长大很多了,玉生香叹道,岁月匆匆啊。
这半年,每个月的十五日,温珑陵还是要来泽云山陪伴玉生香,雷打不动。
玉生香蒸了一盘儿桂花山鸡,两个人边吃边聊天。
玉生香吃得累了,就躺在温珑陵膝头:“天天盼着你来,你终于来了。”
温珑陵道:“你这么盼着我来?”
玉生香答应地干脆:“嗯。”
温珑陵摸着她的头发,轻声说:“玉娘,你知道吗,当初,我是真的想把你留在温家山庄。”
玉生香蹭蹭他的腿:“我知道的。我知道你是真的想留我。”
只是,玉生香心里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不能给旁人平添负担。别说是以前,自己跟温珑陵没有确定关系的时候。
就算是现在,她跟温珑陵早已认定,彼此是自己的一生挚爱。她也不愿意给温珑陵添麻烦。
温珑陵思量片刻,道:“原本我想,将你妥帖收藏,免你颠沛流离。可后来我改主意了,像你这样的人,本不该像金丝雀一样关起来。你有刀山要下,火海要闯,有万水千山铺展在你脚下,等你踏遍山河。去吧,玉娘,无论你走到哪里,我永远在你身边。”
听了这一番话,玉生香心里一阵激动。
她完全可以确定,在这个世界上,温珑陵就是最契合她的人!
他不把她当成金丝雀,而是把她当成可以跟他并肩作战的战友。
玉生香直起身子,两个人耳鬓厮磨一阵,随后是一个深深的吻。
几日后,温家山庄。
温珑陵的住所四时令里,有一个客人,名叫叶弥书。
叶弥书乃是温家门客,所以他穿着一身白鹇家袍。自从他拜入温家之后,因为和温珑陵性情相投,所以逐渐成了朋友。
小厮南浦给两个人奉上茶:“少宗主,叶公子。”
叶弥书爽朗地笑一笑:“多谢。”
喝了一会儿茶,叶弥书问道:“你的收藏里缺的那一本乐谱,《鳞音》,找到了吗?”
温珑陵道:“还没找到呢,罢了,不强求。随缘吧。”
叶弥书道:“缘分到的时候,就能找到了。”
温珑陵随口道:“你今天不画画,怎么来这里找我了?”
叶弥书道:“画累了,就出来找一找新灵感。”
叶弥书不是武人,他是个文人。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画画。他头上有一枝毛笔簪,这一头是毛笔,那一头是簪子,随时可以拿下来画画。
温珑陵接过南浦手里的鸽子,正要把桌上的一封信放在鸽子脚上。
叶弥书问道:“这是什么?”
桌子上的,自然是温珑陵写给玉生香的书信。每月十五的相见,他觉得不够,所以一个月总要去鲤州四五次,玉生香来琴川办事儿的时候,也来看他。
就算见面这么频繁,两个人还是觉得难解相思。就用书信传递思念。
温珑陵抿了一口茶,道:“我送给玉姑娘的信件。”
叶弥书既然成了温珑陵的朋友,温珑陵自然将他跟玉生香的感情说给他听了。叶弥书也觉得,《活色生香录》的流传,对玉生香不公平。
叶弥书笑道:“你这么思念玉姑娘啊,整天见她还不够,书信还一封一封地写。”
温珑陵对他笑了笑。
叶弥书打趣道:“可能,这就是古人说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温珑陵正要把鸽子放飞,叶弥书伸手阻止道:“你用鸽子送信,不怕它鸽你吗?”然后他发出鸽子的声音:“咕咕咕。”
温珑陵:“……”
叶弥书自告奋勇道:“正好,今日我要去一趟鲤州。不如我来送信吧?我骑马去,肯定比鸽子快多了。顺便,我见一见温兄你的心上人。”
温珑陵重新把鸽子递给南浦,把信封交给叶弥书:“那就有劳了。”
叶弥书道:“不客气不客气。”
然后,两个人对弈了几局,叶弥书就要告辞了。他要去鲤州送信。
眼看着叶弥书要走出四时令,温珑陵忽然问道:“弥书,你自小有胎弱之症,不能习武,你怨不怨呢?”
叶弥书停下了脚步,思量片刻,好像在认真地思考这个问题,忽然,他回头灿烂一笑:“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啊?我不能习武,还可以画画、写话本子、说书嘛。有那么多事儿可以做。有什么可怨的?”
温珑陵听了他的回答,心里一阵敬佩。觉得他和玉生香的想法有点像,都是不爱抱怨、想法乐观的人。
温珑陵笑道:“一路顺风。”
一个时辰后,叶弥书策马到达鲤州城。
这一路上风尘满面的,又是夏天,格外容易口渴。所以叶弥书决定先去酒楼里讨口茶喝,再上泽云山送信。
叶弥书身上穿的白鹇家袍袖口上,沾了星星点点的油彩。因为他天天作画的缘故,经常在衣服上沾上油彩。
叶弥书要了一杯普洱茶,坐在窗边看风景。
他一边品茶,一边考虑着自己即将完工的一副《卖炭翁》该怎么画。他虽然是温家的门客,却不一味的吟风弄月,阳春白雪。他的画作风格,是雅俗共赏的。
忽然,酒楼的一角掀起一阵骚动。好像是有一群年轻人因为什么吵了起来。
叶弥书放下茶,拿起腰间配的长剑,就走过去看。
叶弥书不会剑术,但随身是带着剑的。剑的作用只有一个——壮胆。所以,他的剑,剑铭也是壮胆。
吵架的双方,一方是泽云派的几个外门弟子,一方是烛螭派的一个外门弟子。
泽云派的弟子说:“我们把茶泼到你的靴子上,都已经道过歉了!还想要怎么样?”
另一个泽云派的弟子说:“实在不行,他赔你一双靴子。你也不用这么折辱人吧?”
烛螭派弟子冷哼道:“你们烫到我的脚了,就这么完了?”
泽云派的弟子道:“都是江湖儿女,被砍都是常事儿。脚烫一下怎么了?要是烫的厉害,我们带你去看病。”
烛螭派弟子道:“看病就不用了。你,跪下来,把我的靴子舔干净。”
这个要求一说出来,所有的泽云派弟子倒抽一口凉气。
这不只是折辱他们,这是在摆明了鲤州泽云派的地盘上,折辱泽云派!
因为烛螭派在南方横行霸道,一个小小的外门弟子,出来行事,更是大摇大摆、不可一世。
哈巴狗往往比他的主人更严厉。
烛螭派弟子指着自己的黑靴子,问道:“你舔不舔?不舔,我就告诉我师兄,让他们在烛螭派前,告你们欺辱我!欺辱我,我是烛螭派弟子,就是不敬烛螭派!”
登时,这么大的一顶帽子扣在头上,泽云派弟子们也不敢说什么了。
烛螭派弟子吃着鸡腿,威胁道:“舔了的话,我大人有大量,就不跟你们计较了。”
可是,都是血气方刚的少年郎,怎么在大庭广众之下,跪下来给人舔靴子?
烛螭派弟子看他们没有动作,继续威胁说:“哼,你们要是不从,烛螭派早晚踏平你们这小门小派!”
忽然,从外面传来一声清脆的嗓音:“住口。”
众人一看,只见来人穿着一身青色系的家袍,腰佩长剑,很明显是温家山庄的人。
叶弥书的容颜很是俊朗,整个人看起来,就是一个大写的“风度翩翩”。
烛螭派弟子质问道:“你是谁?”
叶弥书面不改色地扯谎:“在下温珑陵。”
只有搬出温珑陵来,温珑陵的身份地位和实力都是可以碾压烛螭派弟子的,所以他会才不敢继续闹。叶弥书只盼着,这些人都不熟悉温家衣袍关于地位的颜色规格,否则,自己就露馅了。
听到温珑陵这个名字,烛螭派弟子倒抽一口凉气:“你就是温公子?”
叶弥书抬眼看他:“正是。公子,你当众仗势欺人,一口一个烛螭派,岂不是在给烛螭派抹黑?让你师兄知道,你当众□□他人,他罚不罚你?”
当日在琴川的琴行,叶弥书见过温珑陵劝说闹事的弟子。所以,轮到他开始他的表演时,语气、态度学像了六七成。
烛螭派弟子果真相信了,说:“还请温公子莫要告诉我师兄,今日之事,我……”
叶弥书道:“无论如何,你让旁人给你舔靴子,岂不是欺人太甚?”
那烛螭派弟子唯恐“温珑陵”向师兄说自己的错,趁他还没看清自己的脸,转身逃走了。
重头戏没了,看客顿时少了一半。
其中一个泽云派的弟子见多识广,知道温珑陵嫡系公子身上的图腾是鹄雁而不是白鹇,白鹇是门客的家袍。
他试探道:“您是温公子?”
叶弥书摇摇头,笑出声来:“不是,我当然不是。”他正经做了个拱手礼,“在下姓叶。”
几个泽云派的弟子连忙感激地向他道谢。
“谢谢你呀,叶公子!”“多谢了,要不是你,他真的会逼我舔靴子。”“多谢!”
叶弥书微微侧过身子来,泽云派弟子们发现,他后背上满是冷汗。
冷汗是怎么来的?吓的!他可不会武功!
叶弥书道:“不客气不客气,我就是个破说书的。虽然不会武功,可是该行侠仗义还是行侠仗义,几位若要报答,给我把酒钱结了便是。”
旁人行侠仗义用刀剑和拳头,他行侠仗义,用嘴皮子。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泽云派弟子震惊了:“什么?等等,等等,你不会武功,那你的剑是佩着干啥的?”
叶弥书微笑地掂了掂长剑,诚实道:“当然是摆着好看呀。”
泽云派弟子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