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九章 调皮捣蛋

陆俊杰被老比尔突然地脏话给吓了一跳:“我靠!你干嘛突然一惊一乍的?!羊癫疯了啊你?”

“你才羊癫疯了呢!”老比尔没好气地堵了一句:“还不都是因为苏雪儿那个丫头!”

“苏雪儿?”陆俊杰十分不解:“她到底干了什么让你火气这么大?那个小丫头不是一直呆在费丽坦的家里吗?”

“她是呆在那个老人家里没错!”老比尔点头:“但是我不是派了人手在周围保护她们吗?”

陆俊杰嗯了一声。

“但是就在刚才,那个小丫头给我惹出了一大堆的麻烦!”老比尔咬牙切齿地道。

“她到底做了些什么,你直接说行不行?”陆俊杰不耐烦地道。

“妈的!”老比尔一拍大腿:“那个小丫头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把我安排在周围负责保护她们的人全部都给弄晕了过去,而且是无声无息地弄晕了!”

“额。。。。。。”陆俊杰额头出现了豆大的汗珠:“那个丫头。。。。。。你可能还不知道吧?那个丫头其实是一个很厉害的中医高手!”

“中医?华夏的传统医术?”老比尔一愣。

“是的!”陆俊杰叹了口气:“其实我也是最近才知道的!在此之前我都不知道她还有这个本事!不光是她,其实她的老爸也是一个很厉害的中医!苏雪儿的医术全部都是跟她老爸学的!”

“我靠!”老比尔一惊:“开玩笑的吧?苏雪儿的老爸?塞拉先生?他也是一个中医?他不是o洲人吗?”

“我他妈比你还要好奇呢!”陆俊杰一摊手:“听苏雪儿自己说的,好像是她老妈家里好像就是祖传的中医,而且是很厉害的那种。然后在认识了苏雪儿的老爸之后便把这门技术教给了他。

听苏雪儿介绍时的语气来看,似乎她的老爸比她老妈更有学医的天赋!这其实很让我意外,一个老外居然在中医方面有天赋!啧啧啧啧。。。。。。

总之,事情就是这样了!你也知道,会用医的人或多或少都会用些毒!当然了,我说的这个毒可不是什么烈性的毒药,而是一些麻醉类的药物。

我估计苏雪儿多半是给你的那些手下下了什么麻醉药之类的东西,然后才会神不知鬼不觉地让她们全都昏迷过去吧?

不过你倒是可以放心,有菲利斯在,你的手下应该不会被什么人给欺负的。在费丽坦家里的就只有孟菲斯那一个傻大个男性了!孟菲斯那榆木疙瘩可不会对昏迷不醒的女孩子做什么人神共愤的事情。除非对象是黄莺。。。。。。咳咳!”

“我去?!”老比尔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一样:“你说什么?黄莺?那个毛还没长齐的小丫头?孟菲斯居然喜欢她?!我靠靠靠!开什么玩笑?他们两人站在一起,那对比感也太明显了吧?一座大山配一个小鸟?”

“怎么说话呢!”陆俊杰翻了个白眼:“我警告你,你听到了自己记在心里面就好了,可别给我到处乱宣传!孟菲斯也就算了了,他不会和你计较。但是要是让黄莺听到了,估计有你好看的了!”

对于孟菲斯和黄莺,其实老比尔曾经都见过!尤其是孟菲斯,陆俊杰就是在中东的时候救下的孟菲斯。而巧的是,老比尔当时也在场!两人当时共同执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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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一起救出的孟菲斯。对于孟菲斯的遭遇,老比尔其实也挺同情的!不过他并没有为孟菲斯做什么,而是让陆俊杰收留了对方。

按照老比尔的观念,只要不是漂亮姑娘,他都不会去多管闲事!

至于黄莺。。。。。。老比尔认识黄莺的时间其实要比陆俊杰还早一些。因为黄莺那个小丫头其实过去的经历和老比尔是一样的,两人的职业都是杀手刺客!

据说黄莺是在很小的时候就被人贩子拐走,然后卖给了一个住在深山里的老人做孙女。而那个老人其实是过去什么燕子门的传人,一手隐匿功夫出神入化。只可惜后来时代变化,老人的一身本事根本就没了用武之地。

加上老人又没有后代,才会从人贩子手里把黄莺买了回来。老人虽然住在深山,但是平时也会到城市里转转、喝喝茶、买些东西什么的。

因为老人年轻时候积攒下了不少的财富,所以并不缺钱。

老人一次在街上无意中闲逛的时候发现了黄莺和那个人贩子。以老人的本事一眼就看出来了两人的身份。人贩子原本是打算把黄莺卖给某个有钱人家的,根本没把老人放在眼里。

但是老人只是走上前,附耳对着人贩子说了几句话,人贩子就立马乖乖地把黄莺送到了老人手里。不仅没收一分钱,并且还点头哈腰地恭送老人带着黄莺离开。

那时候的黄莺不过才两三岁大,根本就不明白什么事理,就那么跟着那个看起来还算和善的老人一起离开了城市,住进了深山。

当然,大家不要多想,老人没有什么不良癖好,救下黄莺也纯粹是一时兴趣,当然,不排除他也希望把自己的衣钵传承下去的意思。

正常人肯定都不愿意和老人学那种见不得光的本事,那么被人贩子拐卖的黄莺是最合适不过的人选了。反正黄莺的年级根本不懂得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也不懂得拒绝。

老人就这么把黄莺渐渐地养大,并且把自己一身的本领竭尽所能地全部都传授给黄莺。也不知道是上天照顾还是怎么的,两三岁的时候还看不出来什么的黄莺,在学习老人的本领时居然十分有天赋。在黄莺十岁大的时候就已经基本学完了老人家的全部技术。那时候老人其实已经没有什么能够教给黄莺的了。虽然该学的都学会了,但是黄莺的本事和老人巅峰时期比起来还是有些差距的,这倒不是老人藏私,而是因为黄莺的火候还不够,经验还不足。

这就好像在学校里你学会了全部的物理和数学公式,但是你并不能保证所有的题目你都会做。因为缺乏经验和自身思路的问题,所以你没办法像老师那样看一道题就可以轻松地解答。

也好比在工厂里干活,师傅把他会得技术都教给你了,但是你在做某些工作时就是不如师傅好师傅快,那是因为你缺乏经验和技巧。

这种东西是需要时间和经历去慢慢磨练出来的!绝对不是一蹴而就的东西。就好像一部经典的武术电影《霍元甲》里的那句台词一样。

什么是功夫?功夫是要时间磨练出来的。这一拳二十年的功夫!你们挡得住吗?

简单的一两句话,却阐述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做事情学技术,不下功夫是行不通的!也许下功夫也不一定行得通,但是不下功夫一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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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通!

你指望一个学了一两年皮毛的街头游医上街给人治病?呵呵!别逗了!会害死人的!为什么医学院的学习时间要比一般的大学长?这是有道理的,治病救人可容不得半点儿戏!稍有差错,那就是害人害己。如果没有扎实的基础,还是回炉重造吧!

黄莺在老人家的身边一待就是七八年,一直到十岁那年,虽然学会了全部的本事,但也是只能算小有所成。

老人家为了锻炼黄莺,想了一个办法!那就是把黄莺送到了国外,让她去国外进行历练!试想一下,一个十岁的孩子,还是个小姑娘。本事开心玩耍的年级,却被老人家独自一人送到了国外去历练!她历练的可不是什么o洲大城市,而是中东的战场啊!

老人家的关系网似乎很不简单,具体怎么安排的,因为年代久远,连黄莺也不太清楚了。不过到了中东之后,就有人来接走了黄莺。这伙人里各个地方的人都有,黄皮肤、白皮肤、黑皮肤的都有。

不过他们倒是没有对黄莺起什么轻视之心或者有什么歹意敌意,反而是把黄莺当做了一个小妹妹和女儿一样来对待。他们对待黄莺甚至要比黄莺的师傅还好。

然后黄莺就跟着那群人混迹了五年之久,一直到了十五岁的时候在中东认识了陆俊杰,之后便跟着陆俊杰混了。

老比尔也是那时候见到了黄莺第一面,那时候的黄莺完全就是一个小孩子,因为身材娇小的缘故,十五岁的黄莺看起来就像十二岁的小女孩一般。

一转眼,黄莺也已经成年了,这让老比尔更是感慨万千:“我真的是想不到黄莺居然会和孟菲斯在一起!”

陆俊杰赶忙摇了摇头:“还没有还没有!你可别误会!目前只是孟菲斯单相思而已,黄莺只是把孟菲斯当成了关系比较熟的大哥罢了!”

“嘿!如果他们两个最终走到一起了!你可要记得请我去吃酒啊!”老比尔调侃着道:“作为男女双方的家长,你可得好好张罗一下!”

。。。。。。黄莺的家长勉强还可以接受,孟菲斯的家长是个什么鬼?孟菲斯明显比自己大好吗?

“好了!不去说孟菲斯和黄莺了!”陆俊杰说道:“虽然说苏雪儿的用药本事很厉害,可是她是怎么做到无声无息给你的手下全都下了药呢?她没有那个身手吧?你该不会找了一群三脚猫去保护她们吧?”

“我呸!”老比尔啐了一口:“我是那样的人吗?你想知道答案,你自己打电话去问你们家掌柜的!看看她都干了什么好事?”

。。。。。。不用说,陆俊杰已经明白过来了,这里面多半是有菲利斯的帮忙了。因为苏雪儿虽然用药很厉害,但是战斗力几乎为零。让她给那么多人神不知鬼不觉地下药,并把她们弄晕,她一个人绝对办不到。

而且陆俊杰估计除了有菲利斯的帮忙,黄莺多半也干了些什么。因为在费丽坦家中的那些人,隐匿功夫最强的也就是黄莺了。虽然说黄莺之前受伤了,但是好在伤势并不严重。有苏雪儿在,应该很快就又活蹦乱跳了!

作为自己的恩人,苏雪儿请求黄莺帮点小忙,她肯定是不会拒绝的!

想通了这一切,陆俊杰痛苦地捂着额头:“这帮丫头到底想要干什么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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