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玄庭人

我叫叶知秋,是玄州道门玄庭掌教弟子,本想来中州帝都长长见识,没想到在行途中遇见一只饿巨尸。

此巨尸吃人无数,力大无穷,皮糙肉厚,修为有成,实力相当于先天武者五品中期,但其防御力惊人,远非五品武者所能及。

我乃道宫门人,降妖除魔乃是本分,自然不会让巨尸继续为祸人间,便与其苦斗。

万幸的是,在缠斗过程中,我发现这孽畜怕火,我便施展精气神三位一体的三昧火来灼烧,奈何修为不够,虽然能起到克制作用,但却屡屡让这孽畜逃脱。

如今追至中塘郡地界,荒郊野岭,唯有前方一小庙明火闪烁。

我知道,不能再让这孽畜逃脱了,否则到了人群密集之地,将造成巨大伤亡。

我全力施展三昧火,岂料这畜生被我烧了几回后,居然能忍受灼烧之痛,拼着重伤想要捏死我。

吾命休矣!

当时我脑海里就只剩下这一个念头。

就在这时,一点寒芒从巨尸肩膀上透出。

巨尸吃痛,手臂垂了下来,我不敢有丝毫怠慢,立马后撤,因此保住性命,同时也看清楚了救我一命的人。

那是个少年,还是瞎眼。

天,这么年轻的吗?

又或者是驻颜有术的老怪物?

我没有在这方面细想,因为眼下更重要的是,这巨尸被破防了!

我的三昧火虽然能灼烧巨尸,但只要没烧透到关键部位,那巨尸是不会这么容易死去的。

而这少年的刀气,能切开巨尸的肩,定能切开巨尸的脑袋!

所以我连忙出声,想要少年配合我,先用三昧火烧熟巨尸脑袋外的脖子肉,再用刀切,就能干脆利落地枭首。

但我没想到,那少年刚才斩开巨尸肩膀的一刀居然还不是他的全力。

当他全力以赴施展刀术时,眨眼间那巨尸就分家了。

怎么办?

我现在很尴尬啊。

该怎么称呼对方?

用前辈吗?

叶知秋挠了挠头,刚想开口,看到那屹立在地依旧不倒的无头巨尸,脸色骤变。

“前辈,那巨尸还没死!”

前辈?是说我吗?

陈胜挑眉。

“吼!痛!太痛了!”

掉落在地的巨尸脑袋在咆哮。

巨尸身体上的无数人脸也在咆哮。

刺耳的尖啸声让宋瑞等人忍不住捂住耳朵,一脸痛苦。

作为离巨尸最近,听觉灵敏的陈胜只感觉耳膜在震,耳朵隐隐作痛。

无头巨尸趁此机会抬起脚,奋力朝着陈胜踩下。

锵!

陈胜杖刀反手一挥,十成快刀韵随着真气附着在刀身上。

嗡!

千刀宛若一刀。

咔嚓!

巨尸半个脚掌被切开,脚后跟落地,宛若重磅炸弹一般,将地上的泥土石块掀起,尘土飞扬。

陈胜从尘土中飞出,手中杖刀疯狂旋转,照着巨尸脑袋劈了下去。

“痛!太痛了!”

巨尸脑袋咆哮着,语气中带着恐惧。

“痛!太痛了!”

它的身躯跟着回应,从尘土中踉跄走出,想要挽救一下头颅。

但可惜为时已晚。

陈胜的杖刀掀开了巨尸脑袋的头盖骨,肆意纵横的刀气将里面白花花跟豆腐似的脑仁搅得稀碎。

无头巨尸身体一震,向后倒去,倒在它踩出的巨坑中。

其身上重重叠叠的人脸不再痛苦扭曲地喊着,反而露出解脱之色,纷纷消散。

陈胜收刀入鞘,面色古怪。

因为他从迎面而来的风中听到了重重叠叠的“谢谢”二字。

什么情况?

杀了你,你还跟我说谢谢?

搞不懂。

“呼……没想到这饿巨尸已经发展到了枭首不死的地步,若不是前辈武力高深,还真叫它阴了。”

叶知秋心有余悸道。

嗯?这声音,乌蝇哥?

陈胜总算是想起对方声音为什么这么熟悉了。

这不是前世影视剧里“吔屎啦嘞”乌蝇哥的声线嘛,只不过这世界没有粤语,一时半会儿没听出味儿来。

“这位前辈,我乃道宫门人叶知秋,不知前辈尊姓大名,多谢前辈刚刚出手相救。”

叶知秋朝着陈胜拱手道。

“免尊,叫我陈胜,或者陈小哥都行。”

陈胜摆手,杖刀戳了戳巨尸剩下的半个脑袋道:“说说吧,这到底怎么一回事。”

宋瑞也凑了上来,这老登胆子够肥,用脚踢了踢半拉脑袋,砸吧着嘴惊叹道:“俺滴个亲娘嘞,这到底是个甚么玩意儿?”

他几十年前在地方为官时,世道还算太平,等到十几年前晋升帝都官员,就没怎么出帝都五城了,所以还真没见过这种怪物。

“事情是这样的……”

叶知秋将遇到饿巨尸的过程简述了一下,旋即苦笑道:“饿巨尸,乃是同类相食到一定程度才会形成的尸怪,吃得越多,体型越大,被吃者的魂魄将会被囚禁在尸体内,不得超生,并在其体表显化出扭曲人脸,这等程度的饿巨尸,起码吞吃了上万人,越是太平盛世,就越不可能出现这等尸怪,反之……”

“反之,越是民不聊生,就越容易出现是吗?”

宋瑞的脸色无比难看。

十几年前他入帝都为官时,地方情况就已经很糟糕了,就算是他管辖的一县之地,也只能让普通百姓混个温饱。

就是这个温饱县,却也吸引来了各地方的难民,证明了其他地方连保证底层百姓温饱都做不到。

这也是宋瑞上批龙奏的原因之一。

可如今眼前这饿巨尸在无声地告诉他,整个大乾已经朝着他预料中最坏的结果发展。

民不聊生,同类相残,易子相食!

直娘贼,得快些找到确凿证据,杀了那些贪污腐败的官员,然后有针对性地开仓放粮,以工代赈,兴修水利,开垦荒田,如此一来才能将大乾盘活!

宋瑞目光闪烁,心里不停地算计。

他知道,想要做到这一切的前提条件,就是得靠官粮倒卖一案拔除那些蛀虫,不然有多少粮食都不够赈灾的!

“唉,朝廷若是能让百姓安居乐业,我等道门子弟降妖伏魔时,遭遇不测的几率也会变小。”

叶知秋感叹道。

道宫外出弟子们的命牌在近几年是碎得越来越频繁了,连他熟知的一些道友师兄弟……

唉……

若是今天没有遇到陈小哥,我的命牌也碎了,不知道小师弟看到以后会不会帮我报仇?

“百姓安居乐业,会有那么一天的。”

宋瑞坚定道。

“也许吧。”

叶知秋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

世道越乱,类似饿巨尸这样的鬼怪就越多,越强大,毕竟很多鬼怪都是因怨气而生,百姓们要是都安居乐业,又怎会心生极大怨气呢?

再者,有的鬼怪初期是很弱的,只要地方镇魔使尽心尽力,发现及时,把危机扼杀在萌芽中,是不会造成太大伤亡的。

但以目前朝廷状况来看,想要百姓安居乐业,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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