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林冰月是不是太吝啬了!

等到歌声结束时。

两人才如梦初醒。

互相看了一眼。

没错。

两人都有同样的感觉。

全身上下都在发麻,具体来说,像是被按在水里通电一样。

林冰月这次录音。

真就一点瑕疵都没有!

等到林冰月出来后,两人如梦初醒,其中许嵩想了想道。

“林小姐,唱的很不错,没想到在这样高端的录音设备,也听不到任何瑕疵。”

“过奖了,徐总监。”

“要不休息一下,再唱几次,我感觉你还能唱的更好。”

“可以。”

林冰月喝了杯水。

重新开始工作。

几次下来。

胡天和徐嵩,还有在场的其他人,都是一脸的生无可恋。

“每次都唱的那么好听,每次意境都如此美,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这简直就是人形自走CD机!”

“太可怕了吧,怎么能这么稳,稳到让我害怕。”

“做录音工作十年了,从没见过这样的,就算是天王天后,都不能保证这么稳吧,我都怀疑林小姐是机器人了!”

“这就是强者吗?”

“少女看起来年纪不大,可身体里蕴含的能量,真是恐怖如斯!”

在各种震惊声中。

林冰月走了出来。

“怎么样,这次录的,还可以吗?”

“可以,可以...”

胡天和徐嵩唯唯诺诺地道。

太强了。

不愧是林冰月小姐!

每次都那么完美,跟单曲循环播放似的,也让他们有了新的烦恼。

该选哪次录的好啊!!!

每一次都很不错啊!!!

两人拿不定主意。

便看向了林冰月。

谁知。

林冰月直接摆摆手。

“这个你问我,我也不清楚啊,录音和唱歌这种专业的事情,还得让专业的人决定。”

在场的还有人唱歌比你更专业吗?

两人麻了。

反正。

这个皮球踢过来,他们两人躲不掉了。

徐嵩叹了口气。

看向了对面的少女。

“对了,林小姐,我想跟你商量个事,是关于翻唱有何不可这首歌...”

原来。

徐嵩很早之前就想翻唱这首歌。

不过林冰月从来不看抖因私信。

没法联系她。

更别说要许可了。

在蓝星翻唱歌曲,有一套十分严格的规则,不论盈利不盈利,都要得到原作者许可,而正常发行的翻唱歌曲,更是如此。

至于私底下的金钱交易。

自行决定。

如果是正式发行歌曲,分成方面,规定原作者必须占大头。

然而。

徐嵩更狠。

“林小姐,你开个价吧,歌曲发行的收益方面,我只要一成就够了。”

一成是很低的价格。

如果听众不买账。

徐嵩要亏成麻瓜!

不过。

既然能够赚两份钱。

林冰月也不会拒绝!

“这个可以谈谈,不过我这里有一首歌,感觉也挺适合徐总监。”

“玫瑰花的葬礼?”

看到写出来的歌词和旋律。

徐嵩瞪大了眼睛。

似乎要陷入一番沉思之中。

可林冰月直接出声打断。

“到时候等徐总监打钱。”

少女丢下一句话,潇洒地转身就走,离开录音室。

……

……

次日中午。

终于!

许多有云云音乐的人都收到了一条消息。

你关注的歌手林冰月!

发布了新歌曲!

网友们闻风而动,进入了云云音乐,点开林冰月的新歌。

但愿人长久!

“终于来了,一天!一天!你知道这一天我是怎么过的咩,你知咩?”

“谢谢你,林小姐,谢谢你留下这么好的作品。”

“有点小伤感,这下不得不EMO了。”

“录音室的版本,也是如此美,这首歌我必须点小红心好吧!只可惜,云云音乐没有超喜欢这个选项,不然我也必点!”

“中秋,真是一个极美,又极其伤感的节日。”

云云音乐的评论。

在极速上升。

只要是喜爱音乐的人,都一直关注这首歌,一出来直接付费。

不想那么多。

到了午夜十二点。

购买量直接超过了有何不可!

这速度就跟乌鸦坐飞机一样!

让一些歌手羡慕至极。

从开始的青花瓷,只用一天有余的时间,登上了歌曲排行榜榜首。

而这一首歌。

登陆榜首只用了一夜!

创造新历史!

这一刻开始。

林冰月多了一个,霸气至极的外号。

大魔王!

在所有人都在讨论,林冰月这首歌曲时,有两首歌曲悄然上线。

《有何不可》

《玫瑰花的葬礼》

两首歌的演唱者都是徐嵩。

“翻唱很不错,有种不同的感觉。”

“没想到男生唱这首歌,感觉也可以的,哈哈。”

“玫瑰花的葬礼这首歌,用词有一点点古风味,不过我觉得不算古风歌曲,就挺奇怪的,但是这歌也确实好听。”

“徐嵩创作能力这么强了?”

这两首歌质量意外的好。

下意识的。

网友们点进了歌曲的创作人界面。

这一看。

作词,林冰月。

作曲,林冰月。

两个最重要的位置都是林冰月。

网友们惊呆了!

什么鬼!

这两首歌竟然是林冰月创作的!

顿时。

消息一传十十传百。

更多的网友来到歌曲下面留言。

毕竟作者是林冰月,四舍五入一下,都算是小月出新歌了。

必须支持!

正当网友们享受音乐时。

某匿名论坛。

出现了一条帖子。

“林冰月的才华,我是非常认可的。”

“不过她是不是太过高傲,或者说盛气凌人了?”

“我的身份是云云音乐的一个程序员。”

“从后台的消息,我得知徐嵩的这两首歌,去除掉公司的分成后,林和徐二人的收益分成,为夸张的十比一!”

“这种比例太过恐怖了...”

下面是一大堆分析。

总结起来。

就是林冰月太过高傲,破坏了这行规律,翻唱歌手拿到的利润如此少。

有些小气或者说吝啬。

帖子一出。

引起了许多赞同言论。

“我觉得分析很对。”

“感觉林冰月这么一搞,到时候翻唱歌手的利润,还会更低啊。”

“肯定的,毕竟底线被打破了,以后只能一次次打破。”

普通网友都是这么觉得的。

可是。

作为歌手的一些艺人却突然发话了。

“如果林冰月小姐,允许我翻唱她的歌曲,就算是一成收益我也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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