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一百金币(求收藏求鲜花)

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

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

高耸的苍山,崖壁上长有松柏,落雪纷纷,既成雪松。此景若是山水画,当有只雄鹰,振翅欲飞。

皑皑白雪,覆盖山顶小屋。土砖盖成的房子,简陋不堪,像是户贫寒人家。

这户人家,将过冬的柴枝,一捆捆斜靠土墙,足够三月使用。

风雪异常之大,又是深夜,冻得没有任何动物出没。

门前的家犬,都躲到柴枝后面,紧贴墙体,避风避雪。屋檐的冰棱,晶莹剔透,至少有十厘米长。

突然,通体黑色的家犬,连吠三声,爬出柴堆。原来,夜晚的风雪中,有人独自归来。

其体形高大,月光下,投出长长的身影。黑狗奔到他的脚边,绕圈旋转,哈出团团白气。

“小黑,守家守的不错,带你进屋暖和暖和。”

男人扭开铜锁,推门进入屋内,小黑跟着跑进来。

关紧门,点亮蜡烛。男人,往熄灭的柴堆中,重新投入树枝,生起火苗。

他间歇性地添柴,房屋中央,燃起稳定的熊熊烈焰。小黑靠过来,躺下取暖,男人则架起水壶,烧水。

火光将他的白翅膀,投影到墙面,留下大片阴影。影子好像蝙蝠,有点恐怖。zusi.org 狐狸小说网

可以看出,这是位纯种羽人,绝非混血儿。因为他有,洁白无暇的翅膀,狗子小黑,是他去年捡到的。发现于枯井井底。

他走在田间,听见荒废的水井里,有叫唤声,便飞过去。

看见有只虚弱的黑狗崽,趴于枯井底部,正使劲叫唤。几只苍蝇绕着它飞。

男人赶紧将小黑抱出,带回家中喂养。经过段时间,小黑成了幼犬,有十五公斤重,平时负责看家护院。

这位纯种羽士,为什么要住于,破旧的房屋内。位置还特别偏僻,高山的山顶,土地狭窄,没有邻居。

没人知道,他为何这么做,如此避世,追求什么。是一心隐居清修?还是有伤心往事,想斩断红尘?

近日,羽士数了数存款。想不到,看上去很穷的他,竟有十七枚金币。

羽士惊叹地说:“这些钱,如果按我现在的生活水平,过日子,足够过一辈子呀!”

“可总感觉好无聊。”,羽士抱起狗仔,瞪着他说,“小黑,我们出去工作吧。”

临出门的几天里,羽士不断照镜子,每天洗两次澡。好像对自己的形象,很没有自信。可他仪表堂堂,羽毛洁白,没有任何问题。

一个晴朗的日子,羽士抱住小黑,飞出大山。

飞在空中,小黑狗十分慌乱,直蹬腿。

羽士拍拍它狗头,笑着说:“你的表现,和我当年一样。”

他们在,险峻的崖之城落地。崖之城建在悬崖峭壁之上,依山体而建,每个山间空地,自成一个居住区。

有几十个天然,或人工凿出的居住区,上下落差几百米。最低层的居住区,离地面尚有两千米,同时绝无山路,通往崖之城。

只有羽人能飞上去。

城市位于北峡的峡岛,首都庐月城东面,是座军事要塞型的城镇。城内居民,多以当兵的羽士为主,只有少数人类。

抱着小黑的年轻羽士,在一个居住区,打听好招兵处位置。立刻飞往那儿,推开门帘,走入其内。

他冲负责招兵的老年羽士说:“当兵混口饭吃。”

“本邦人,还是外邦人?”,老头问。

“外邦人。”

“那就是雇佣兵啰,你要多少钱?”

“得给我开,一百金币每月的工资。”

老头吓得,正记录的笔停住,笑道:“混口饭吃,你吃的是金饭呀,你凭什么要这么多钱?”

“凭我是弓星,阵晓月的徒弟。”

老头再吃一惊,北峡羽士都知道,阵晓月的厉害。当年淮夷岛争夺战,阵晓月可谓力挽狂澜,战功居首。

老头想想后说:“啊,你是‘赵无信’,我们可不雇,背叛雇主的羽人。”——赵信,自丹波岛事件后,获得‘赵无信’的浑号。

“你们估计不知道,阵晓月还有位二徒弟,我就是他二徒弟,王安忆。”

听老年羽士,提起赵信,王安忆就来气。

“这号人物,还真没听说过。”

老羽士直搔头,脸上也是怀疑的表情,毕竟一百金币的月薪太贵,他不想收这名羽人。

“那就给你看点真本事,随我出来。”,王安忆拉他出去,到室外。

王安忆掏出带孔银币,穿好线,挂到槐树枝上。他还特意拨动银币,使银币不停地晃动。

他拿出携带的长枪,两手握枪,向前一挺。长枪动若游龙,快速、准确地击中银币,力道也大,银币向后猛摆。

老年羽士,抓住摆动的银币,一摸一看,心惊不已。竟然被枪尖刺穿啦,有个大洞。

“枪法看完,请欣赏射术。”

王安忆,又拿出枚银币。

这会,交到老年羽士手上,要他斜举着,离身体尽量远。两个指尖按住,手掌,不要放硬币后面。

在百米开外,王安忆拉满弓,瞄了一眼,迅速放出箭。只听叮当脆响,金属撞击的声音,银币被射落了。

老年羽士毫发无伤,倒没有流冷汗,吓个半死。他久经沙场,活到这把年纪,不会受不了此等惊吓。

倒是十分爱惜人才,认定王安忆,值一百金币每月。老头最后说:“我是想招你,但还需跟将军说下,毕竟钱款太大。”

不久,崖之城的驻军首领,将军魏无忌飞来。他亲身参与过,淮夷围城战。正是当年,向阵晓月抗议,食物粗劣的贵族之一。

听说王安忆,是阵晓月徒弟,魏无忌特别感趣。他说:

“你的工资,已经快赶上我,当将军的啦。想拿到手,无它,击败我。”

两名羽士,遂展开空战。

经过激烈的缠斗,王安忆发挥,高空高速的优势,一枪命中将军咽喉。

好在,他知道分寸,枪尖停在皮肤表面,没往里刺。

将军魏无忌,心服口服,答应给他,一百金币每月的工资。

“北王,马上要在南方用兵,到时给你一百金币每月,没有任何问题。只是,在此之前,和平时期,只发五十金币每月。”

王安忆点头,接受。

魏无忌提到,当年向阵晓月抗议,食物粗劣的问题。他说:“昔时年少无知,不在其位,不知其苦。今日,自己也当上将军,才了解,晓月君的苦衷。”

“如果不是他,我可能早就死啦。”,魏无忌感谢阵晓月。

同时,也对阵晓月的徒弟,多了份偏爱。加之刚才交手,清楚王安忆单兵作战能力,不在阵晓月之下。

听魏无忌谈及恩师,王安忆无限悲痛地说:“可惜师傅,遭赵信背叛,英年早逝于丹波岛。”

“是呀,英年早逝,多么可惜。”,魏无忌慨叹。

他领王安忆,在崖之城住下,并说:“和军队一起训练两三月,估计就会去往南方,和四仪打仗。”

“你以前,带过多少羽士?”,魏无忌问。

王安忆如实相告,十二名。

“那就任命你为百夫长。”

将军本想给他,更高的军职,但履历摆在那,过于浅薄。怕王安忆缺乏经验,指挥太多人,容易在战场犯错。

王安忆第一次,正式成为军官,有些兴奋。暗下决心,要多立军功,再获晋升,直至升为将军、元帅。

这样以后,他和吴月夜重逢,地位就不会相差悬殊。

夜晚,王安忆躺于军营的木板床,对天花板说:“等我成为元帅,看吴光源还有什么理由,拆散我和月儿。”

月光射进来,他逐渐安然入睡。

酣睡的王安忆,羽毛那么洁白,同纯种羽人一样。可就在六个月前,他的翅膀,还是黑色的。

莫非,他不堪屡受挫折,偷摸着用颜料,把翅膀刷白了。但羽毛颜色,那么自然,不像刷上去的。

而且王安忆,临出门前,每天洗两次澡。若是染料,早洗掉啦,肯定不是涂染的。

那么,也和吴月夜一样,是嫁接吗?

首先,王安忆并不知道,有这项技术。花匠对事情守口如瓶,十几年未曾泄露。

造成此项技术,天下无人知晓,更别谈掌握。

其次,嫁接要找到一个接体,需砍断,一名纯种羽士的翅膀。王安忆生性纯良,不会做如此残忍的事。

关于他的羽毛,如何变白,得把时间往前拨。

六个月前,他刚飞离岐城岛,正四处浪荡。白天对镜自视,突然发现镜中翅膀,黑白参差不齐,有白有黑。

王安忆先以为,镜子有污渍,使劲擦洗镜面。可擦干净了,依然黑白参差。

他再扭过头,拿眼睛去看,真有少部分羽毛,变成了白色。

王安忆吓的不轻,想是不是,正经历换毛。羽人每两年,自然经历次换毛,换掉全翅膀的羽毛。

算起来,距离上次换羽毛,也差不多有两年了。

可是,王安忆想不明白:“为什么,这次换羽毛,偏偏由黑羽毛,换成了白羽毛?”

“是局部现象,还是整个翅膀,都会换成白羽毛?”,他心中不断猜测。

如果是局部现象,仅部分换成白羽毛,那翅膀上,有黑有白,可太丑了。

关键,王安忆并不为此,感到开心。他从未想过,换上身白羽毛,变为纯种羽士。

他想的是,通过自身努力,证明混血羽士,不比纯种的差。

(求收藏求鲜花)

上一章目录+书架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