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 廷尉 (求点推收赏评)

地方官府接到报案以后,除了派出去一些公差去例行公事。

毕竟,对于这些官府的公差来说,欺压普普通通的老百姓那是足足有余,但是捉拿像飞天大盗这个级别的盗贼,那是心有余力不足。

所以,这些官府公差即使是出去也是装装样子,糊弄糊弄那些过来报案的富户。

官府公差即可以出去装装样子糊弄糊弄那些过来报案的富户,可是地方官府的那些官吏却是不敢置若罔闻。

无可奈何之下,地方官府也是只好向上级汇报。

顿时,无数快马从各地官府出发赶赴朝廷所在地……京城。

这些无数快马从各地官府出发赶赴朝廷所在地……京城的目的地,自然就是朝廷的刑部。

当然,那个时候的刑部的名字不是叫做刑部。

那个时候的刑部叫做廷尉。

廷尉,官名,秦置,为九卿之一。掌刑狱。秦汉至北齐主管司法的最高官吏。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改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前137)恢复旧称﹐哀帝元寿二年(前1)又改为大理。新莽时改名作士﹐东汉时复称廷尉。汉末复为大理。魏黄初元年(221)改称廷尉﹐后代沿袭未改﹐至北齐罢废。颜师古云:“廷,平也。治狱贵平,故以为号。”说见《汉书?百官公卿天》注。师古又引应劭说,则谓“听狱必质诸朝廷,与众共之。”

廷尉的职掌是管理天下刑狱。每年天下断狱总数最后要汇总到廷尉﹔郡国疑难案件要报请廷尉判处﹔廷尉也常派员为地方处理某些重要案件。有的还可驳正皇帝﹑三公所提出的判决意见。廷尉根据诏令﹐可以逮捕﹑囚禁和审判有罪的王或大臣。礼仪﹑律令皆藏于廷尉﹐并主管修订律令的有关事宜。属于分﹑寸﹑尺﹑丈等度量标准之事﹐亦由廷尉掌管。

廷尉秩为中二千石﹐属官有廷尉正和左﹑右监各一人。汉宣帝刘询鉴于廷尉派往地方鞫狱的廷尉史任重而禄薄﹐于是增设秩为六百石的廷尉平四人﹐以加强对地方司法机构的控制。其属官综上有:廷尉正,主决疑狱;左右监,管逮捕;左右平,掌平诏狱;廷尉史、奏谳(审判案件)掾、奏曹掾等。东汉时省去右监﹐四廷尉平省为左平一人。廷尉人选常常择取出身于律学世家者﹐如顺帝时吴雄﹐三世廷尉﹔郭躬一家﹐以传习小杜律著称﹐数世之中﹐任廷尉者达七人之多。东汉时权归台阁﹐廷尉处理案件有时也须听命于尚书。遇有重大疑案﹐廷尉与尚书共同审理﹐开后世大理﹑刑部共司刑法的先例。魏晋南北朝廷尉职掌与两汉无区别﹐北齐易廷尉名为大理寺卿。唐代形成京师案件由大理寺卿负责审理﹑判刑﹐由刑部复核的制度。元代不设大理寺﹐审判由刑部直接进行。故至明代恢复大理寺后﹐受元制影响﹐又改变成京师案件之审判归部刑﹐大理寺卿仅负责复核的制度。地方上所呈报的重罪案件﹐也是先经刑部评议﹐再经大理寺卿最后复核。清制与明同。

当时的廷尉是卫灌。

卫灌的相貌板板整整,说不上美男子。但是也不是丑陋之人。

那些地方官府的案情汇报第一时间肯定不会到卫灌那里,那些地方官府的案情汇报第一时间肯定是给卫灌的下属处理汇总。

最后,卫灌的下属把案情汇总到了卫灌。

本来。这个卫灌有一个习惯,有事没事喜欢喝一点小酒。

但是。卫灌从来都没有喝醉,只是半醉不醒罢了。

按照卫灌公开的说法是,这样子才能够显示出来男子汉的气势。

不过,卫灌心里面的想法却是,现在的形势,好人难做,半醉的状况最好。不容易得罪人,也可以避免很多麻烦。

漫不经心的拿起那些记载了那些白银被盗案情汇总的竹块。

然后,卫灌惊呆了。

被赵飞燕盗去的白银的数额汇总下来竟然是一个天文数字。

被赵飞燕盗去的白银的数额汇总下来总价值达到了数以亿计。

卫灌一看到汇总的案情,心里一激灵。“超级大案呀!是谁那么地狗胆包天?居然敢犯下如此的惊天大案?!”。卫灌心里如此想着。

面对这样一个惊天案情,卫灌也是不敢有丝毫怠慢。赵飞燕盗白银的案件成为了当时的重案中的重案。

卫灌一声令下。

一时间,官府公差四处出动,到处是鸡飞狗跳不提。

“人多力量大”。官府公差中间的人也是人才济济,藏龙卧虎。自然免不了有几个神探一流的人物。

其中自然以廷尉直属部队里面人才最多。

廷尉直属部队的作用就和现在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差不多。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担负国家赋予的国家内部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在和平时期,武警部队主要担负固定目标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反恐怖等任务,并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在非常时期,武警部队是用来镇压暴乱、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强有力的手段和工具。固定目标执勤,主要是担负警卫、守卫、守护、看押、看守和巡逻等勤务。具体负责重要来访外宾、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和各国驻华使领馆、(国际性)全国性重要会议和大型文体活动现场等国家列明的警卫对象的安全警卫;对监狱和看守所实施外围武装警戒;对重要机场、电台和国家经济、国防建设等重要部门的机密要害单位或要害部位实施武装防守保卫;对铁路主要干线上的重要桥梁、隧道和特定的大型公路桥梁实施武装防守保护;对国家规定的大中城市、特定地区实施武装巡查警戒。主要是对突然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违法事件依法实施处置。包括处置叛乱事件、骚乱及暴乱事件、群体性治安、械斗事件等。反恐怖,主要是反袭击、反劫持、反爆炸。支援国家经济建设,主要有黄金地质勘察、森林防火灭火,参加国家能源、交通重点项目建设,遇有严重灾害时参加抢险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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