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手!都给我住手!”
弗洛雷斯声嘶力竭地怒吼,“五倍!我给你们五倍!都给我滚!”
壮汉们笑嘻嘻地散开了一点,但还是围着他起哄。
“尊敬的男爵大人,佣金翻五倍,那定金?”
弗洛雷斯面色铁青地扫视着他们,短暂的沉默后,他咬着牙,一字一句道:“为了这支军队!我已经连家族的城堡都抵押了出去!如果我战败了,你们一个子也别想拿到!”
闻言,佣兵们的脸色也阴沉下来。弗洛雷斯也怕把他们逼急了,当即开口许诺。
“这样,等击败戴斯塔尔家族的士兵,攻破三河城,我允许你们在三河城弥补损失!”
“那可是有超过一万居民的大城!”
他的话语充满了煽动性,“想想吧,一万人的大城!我给你们三天时间,除了不许杀人放火,你们想做什么都成!”
听着倒是很有诱惑力,但为什么女法师就能拿到现金呢?
佣兵们一起冷笑起来。
“但我只想和尊敬的男爵大人一起起床!”
一个赤裸着胸膛的壮汉,对弗洛雷斯抛了个媚眼,其他佣兵立刻哄笑出声。
“想什么呢比利,就你的小身板,根本不是男爵大人的菜。”
“试问谁不知道,我们尊敬的弗洛雷斯男爵,从来都只娶体重超过三百磅的大小姐。”
“你顶不住的比利!”
一阵阴阳怪气之后,没有拿到现金的佣兵们还是走了,没办法,就像弗洛雷斯说的一样。
他现在已经倾家荡产了,如果打不赢这场仗,他固然要去跳河,但佣兵们也收不到尾款。
离开的路上,名叫比利的佣兵越想越气,忍不住恶狠狠地发誓。
“该死的弗洛雷斯!狗眼看人低!老子迟早要睡了你!”
“嗯?老哥认真的?”
一个蕉里蕉气的肌肉男凑了过来,脸上挂着神秘的蕉着微笑。
“不如一起?”
“加我一个如何?”,又一个染着红发的长睫毛型男走过来。
“还有我!我也想和他van游戏啊!”
一个戴着黑色半面头罩的游荡者不知从哪钻了出来。
“原来大家都是同道中人!”
四个强者对视一眼,坚定地点了点头,异口同声道:
“睡他!”
德拉贡自然不会知道,小小一支五千人的军队中,究竟藏着多少卧龙凤雏。
之后两天他都没有发动袭击,就怕弗洛雷斯的军队还没有开战就一哄而散。
第四天中午,在领地边界上,结硬阵的戴斯塔尔家族常备军终于等到了敌军。
“那是什么武器?”
用神术强化了视线的弗洛雷斯,死死凝视着千米外一百五十名拿着针发枪的士兵。
虽然他在两天前遭遇德拉贡袭击后,就用预言术预测过战争的胜败,但结果还是和以前一样,只看见隐藏在迷雾中的星辰城堡。
这种预兆谁懂啊?
他又来不及寻找精通预言学派的法师,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可恶的祈并者,我可是陛下的牧师!他们居然敢这样糊弄我……”
他愤恨不平举起举起手,叫来传令兵,命令农奴兵发起进攻。
很快在夜袭中幸存的一千多个农奴兵,就在常备军手中钢刀的威逼下,拿着各种乱七八糟的武器,镐头、粪叉、或者干脆就是削尖的木棍,一窝蜂的向火枪兵发起进攻。
但他们的进攻速度吧,只能说是散步。这也可以理解,平时饭都吃不饱的人,跑个一千米后还想抡棒子杀人?
就算是魔幻世界的农奴兵也做不到,又不是贴吧五虎上将,没那么猛。
“把他们放过来!都不许开枪!”
老贝克的心气很大,他不想打草惊蛇,万一给弗洛雷斯吓跑了就不好了。
农奴兵慢吞吞的走,一千米的距离他们走了十多分钟,还有一百米没有走完。
但老贝克已经不想再等了,“都听好,只许开三枪!”
“敌军溃散立即停火,谁乱开枪我就狠狠踢他的屁股!”
“第一排蹲下,都举枪!”
老贝克一声令下,排成3x50阵列的火枪兵立刻开始行动,半跪,举枪,填子弹。
“放!”
嘭嘭嘭嘭嘭!
“放!”
嘭嘭嘭嘭嘭!
“放!”
嘭嘭嘭嘭嘭!
11毫米口径的黄铜子弹从枪口射出,轻易贯穿不到一百米外的农奴兵。
三排士兵交替射击,虽然衔接的有些混乱,大部分人都是一上好子弹不等命令就开枪,但好歹是没有打死自己人。
一轮射击一百五十发子弹,有的子弹甚至能贯穿两三个人。三轮射击之后,农奴兵直接倒了三百多号。
战损接近五分之一,剩下的一千来号人直接一哄而散,使出吃奶的劲逃跑,把最后方的督战队都冲散了。
有些紧张的火枪兵还下意识地进行射击,老贝克上去就是一脚。
“都停火!等下一波!”
趁弗洛雷斯重新整顿军队的时候,老贝克抓住机会鼓舞士气。
“都看到了吧!弗洛雷斯的军队比兔子还好对付!装子弹,瞄准,开枪,然后他们就完蛋了!”
“这次我们等三百米就开枪!”
“不会有任何危险!”
一千米外,正在观察针发枪火力的弗洛雷斯长出一口气。
原来只是不用上弦的弩箭?
那么完全不足为惧!
只要以农奴兵为盾牌,全军压上去就赢定了。
那种从天而降的攻击也没再出现,看来就是路过搞破坏的巨龙而已。
想到这弗洛雷斯心情大好,意气风发地一挥手。
“把跑的最快的十个逃兵砍了!”
“收拢溃兵!”
命令传达,负责督战的常备军立刻迎了上去,先砍死几个不长脑子跑的最快的白痴,然后用刀背一顿砸,很快就把农奴兵重新组织起来。
这一次,为了更好的组织控制农奴兵,弗洛雷斯直接把督战队的数量翻了三倍,一百号全副武装的常备军看押一千出头的农奴兵。
农奴兵之后是各路佣兵团,他们排着或大或小的阵列,大多都有职业等级,只等接近火枪兵的阵地就要大肆砍杀。
佣兵团之后,就是弗洛雷斯把税都收到五十年后才养出的常备军,装备精良,链甲,头盔,精钢武器,比戴斯塔尔家族的士兵也不差什么。
最后是在三十几个无马骑兵保护下的弗洛雷斯男爵,还有不到十个施法者。
原本有十多个,但在夜袭过后就走了不少,还有一个倒霉的吟游诗人,更是因为和妓术工作者玩的太开心,连警钟都没有在意,结果直接被火箭弹炸的粉身碎骨,浑身上下只剩二两肉。
看着自己麾下无边无沿的三千大军,弗洛雷斯喜不自胜,仰天长笑。
有眼色好的手下立刻溜须拍马。
“男爵大人何故发笑啊?”
弗洛雷斯摸了摸油光水滑的八字胡,傲然开口:“我笑那老贝克无谋,凯瑟琳少智。”
“他们兵器犀利,若是依托三河城防守,定能让我军伤亡惨重。”
“可在这平原地方,三千打七百,优势在我!”
“此战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