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魔女说,来做我的狗

时间比黎明日出稍早一些,天边才能刚看到旭日的红线,属于奔狼岭的一天却早已开始,阳光透过细碎的林荫洒下跳动的光斑,昨日留下的血腥味尚未散去,猎食的魔兽蠢蠢欲动。

狼王芬里尔甩动脑袋,枪簇利齿撕开鲜血淋漓的机动甲胄,从中拖出死去多时的甲胄骑士。

它正准备大快朵颐,身后忽然响起一个年轻的声音,谁也说不上为何那么漫不经心的女声,却魅惑得让人心神荡漾,就连野兽也有些出神。

“戴上项圈当我的狗,或者被我打死,你选一个。”

芬里尔回过头去,打量那个不知何时出现在树荫下的女孩。

她穿着黑色蕾丝编织的宫廷长裙,柔韧的鱼骨衬托出弱不禁风的腰线,白皙的双肩和一半胸口都暴露在外,为了避风而披着能够透视的轻薄黑色坎肩。

那双三寸高的漆黑细带高跟鞋,绝不是该出现在密林中的东西,穿着这玩意走路,要不了几步如玉似的脚丫就会被枯木杂草刺得鲜血淋漓。

这女孩怎么看都像是生活在温室的明珠,需要花很多钱和时间才能培养出来,她的人生就该与鲜花,美酒,时尚还有舞会作伴,奔狼岭这种声名在外的诸恶云集之地,应该一辈子都和她无关。

可芬里尔却骤然警觉起来,作为奔狼岭的领主,趋利避害的本能让它嗅到了危险的味道。

它注意到那个女孩身后一连串足迹都带着血印,痕迹很深,那是唯有在浓郁如池的鲜血中走过,才会让鞋子的侧面水台都由黑染上这么深邃的颜色。

昨天那些闯进奔狼岭的人类,就是来杀她的吧?芬里尔想。

“我需要一条狗来为我看门护院。”

女孩晃了晃手里用藤条编织出来的项圈,又重复了一遍她的要求。芬里尔一时间居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它霸占奔狼岭已经长达几十年,这才让这里地方得名奔狼岭,普通人甚至因为它的恶名不敢靠近这里。

而现在,眼前这个还没芬里尔小腿一半高,只能对芬里尔卖力仰视的女孩,居然要让芬里尔当她的狗。

面对那如刀锥一样刺过来的狼瞳,女孩自始至终都在笑。那与其说是友好,倒不如说是对芬里尔的欣赏。

细嫩的手指捧着脸颊,她眼底里跳动着粉嫩的爱心,目光自下而上,审视芬里尔肌肉的眼神就像在看待某种玩具。

那是充满欲望的目光,带着淫邪的意味,背负色欲之罪的魔女任何时候都充满诱惑。

不过直到昨天来奔狼岭的时候,她还是魔女讨伐军中的一员甲胄骑士,整个讨伐军以全军覆没为代价,换来她持剑刺入魔女喉咙的一击,魔女死前也用荆棘洞穿了她的心脏。

当她醒来本能地想要找口水喝时,却在湖中看到了魔女的脸庞,娇小而稚嫩,长发丝绸般光亮,宝石般的红色瞳仁如同梦幻,珠玉似的肌肤上散发着天生的诱惑,如雪中浮光,就算意识到那张脸现在就是属于自己的,也会看得心跳随着倒影中的发梢震颤,全然忘记了身在何地。

直到那一刻她才明白,魔女是无法被杀死的,谁杀死了魔女,谁就会成为下一个魔女,永生不灭。

她坐在湖边抱着胸口想了很久,思索自己的未来。

在教廷的教义中,魔女注定带来灭世的噩兆,必须被处以极刑,才能免除灾难。如今想再回教廷的军队中是不可能的事了,世间没有她的容身之地,教廷对她的追杀将永无止境,哪怕天涯海角。

可变成魔女似乎也不能算是完全的坏事,想想以前在教廷过的都是什么样的生活?

完全没有休假可言,刚从一个战场退下来没几天就又要奔赴另一个战场,精神文明的建设根本就是零,每天最大的娱乐是抱着圣典朗诵那些枯燥的教义。

作为一个没靠山的普通人,她太想进步了,凭借自己的努力爬到了足够高的位置,才终于知道要想成为骑士之王,个人的努力是有极限的,你还得背后有扶持,有大人物撑腰资助,那样你才有资格穿上最好的机动甲胄,成为骑士王,享受万人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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