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节

首先,他没和任何女人办过婚礼;

其次,沈凌根本就不喜欢婚礼。

既然是她不喜欢的东西,这又有什么好生气的,结婚的时候自己硬是把沈凌拖进婚纱店,她那不情不愿就差抱着柱子哭的架势,完完全全向他阐释了“沈凌讨厌婚礼”这个事实。

如果不是凌凌这么讨厌婚礼蜜月之类的人类习俗,他第一时间就办了,能收份子钱的机会绝对……

↑对份子钱念念不忘的屑中之屑

艾伦耸耸肩。

“你确定你没和任何女人办过婚礼?”他意有所指,“有段时间,我们感觉你天天都在准备婚礼。”

“相亲当然要准备婚礼,相亲的最终目的本就是结婚。”

薛谨摇摇头,“但我那个时候连结婚的对象都没有,‘准备婚礼’也只能做做大环境的市场调查,比对哪家的地毯耐脏好洗,哪家的酒水物美价廉,哪家的婚宴菜单便宜……”

这才是你“准备”的重点吧,你以为婚礼是什么,去菜市场和老板砍价买猪肘子吗。

艾伦诚恳道:“幸亏你没有和女人办过婚礼。”

否则你对象一定会让你血溅婚礼现场。

“不不不。”

曾经在相亲市场中经历大风大浪的男人很有经验:“一场婚礼对女人的作用,最主要的是穿上婚纱在亲戚朋友眼前炫耀幸福。在该省的地方节省,在重点的地方砸钱,她们就注意不到了。如果你给结婚对象买一件价格百万以上的纯手工刺绣婚纱,她就绝不会注意到脚下十块钱用笔涂红的塑料毯子。”

艾伦:“……”

大哥你都要买百万以上的婚纱了还舍不得买十块钱以上的毯子吗?!

还是拿笔涂红的毯子?

大概是收到了他满脸的疑问,薛谨顿了顿,又补充道:“我很擅长涂色。绝对涂到宾客看不出来那是被涂红的塑料毯。如果水彩笔太容易被发现,掺一点鸡血效果也很好,还自带凝固感。”

艾伦:“……”

所以你是真的打算婚礼前夜掐着鸡脖子进宴会厅,用鸡血涂满塑料毯后被第二天发现婚鞋沾到鸡血的新娘按在地上打对吗。

不愧是你.jpg

“我说啊,你都舍得买几百万的婚纱……”

“还有婚鞋,头纱,首饰等等。都必须是最好的。”

……那长点的红毯子能有多贵?能有多贵?啊?!

薛先生瞥了他一眼。

艾伦发现这货满脸写着“打扮老婆时花钱有什么不对,买毯子给你们这些宾客走路就是浪费”。

……这货被新娘打死算了。打死吧。

艾伦觉得薛谨真的很可以,通过抑郁吐槽老婆闹离婚,成功也把他搞抑郁了。

“现在我相信你没办过婚礼了。”如果你办过就不可能还活在世上,“那你老婆为什么会觉得你办过?”

不知道啊。

面对沈凌怒气冲冲的指责,薛先生自我检讨了一遍又一遍,简直恨不得把记忆从脑子里抖出来掏干净。

唯一一个比较接近的人就是孟婉,但也只是见过父母吃过饭(老实说后期薛谨和孟婉父母约会的次数都比和孟婉见面的次数多),完全没有商议过彩礼婚服首饰等等。

而再往前嘛……

薛谨皱眉。

“好像,很久很久以前,是有那么一次。”

远到他还没有离开教团之前了,是和一个猎魔家族里的大小姐的联姻。

可那次联姻根本仅止于纸上的交易,那位小姐似乎是在外面有了相好,他还在忙着和那个家族势力互相整合,斟酌条件时,那个女孩就和一个人类私奔离开。

老实说薛谨并不意外,也没有把心有所属的女孩强行绑回来嫁给自己、来个虐恋情深的癖好……

婚约叫停取消,他趁乱薅了好几把那家族的羊毛,就再也没打听过那女孩。

至于那商议中的婚礼……从决定联姻到女孩私奔,也才花了不到一周的时间,他这边唯一准备好的只有一套绣了一半的婚服。

哪办过什么婚礼?

他从没办过婚礼。

想来想去,就算翻出数百年前的破事儿,薛先生也想不出沈凌生气的原因。

“凌凌为什么那么坚信我办过婚礼?”

他唯一想办婚礼的对象是个不喜欢婚礼的小猫,哄着求着领她看婚纱都会遭到反抗,好不容易订下的婚戒到现在还在“戴与不戴”的拉锯战中。

委屈。

真的委屈。

“会不会是凌凌换毛……咳,姨妈要来了?所以心情不好,容易焦躁?”

艾伦不想理他。

“反正你老婆明天就不闹离婚了。”

闹脾气也只舍得闹一天,还隔着长途电话问你要早安吻晚安吻的姑娘,你抑郁个毛啊。

【与此同时,咖啡厅】

沈凌不开心。

想想穿婚服的阿谨和别的新娘子拉手就不开心。

想想他站在红蜡烛和红灯笼中间等她就不开心。

沈凌当时脚腕疼,头疼,脖子疼,嗓子也疼,直接难受得看都看不下去,后半场全都被搅在一片纷乱的雪花片里。

什么也看不清,胃里直犯恶心,难受得她一醒来就要抱抱要亲亲,被阿谨抱着亲了好久才恢复点元气。

现在她离开了他,又变得不开心了。

沈凌醒来后最想做的就是对着混蛋阿谨咬咬咬挠挠挠,然后窝在他口袋里和他一起工作,在嗅到每一缕接近的雌性气味时从他口袋里爬出来,对每一个试图接近他的雌性生物发出“嗷呜”的恐吓声,用力向自己目光所及的所有范围散播领土主权。

↑真的做出来会直接把薛先生送给心脏起搏器,直升太平间的可怕计划

——但再怎么不开心,工作还是要继续做的,伟大的祭司不能因为小情绪就放弃准备生日礼物的计划。

她目前攒下的钱,离那件雾霾蓝的衬衫,还有不少的距离。

而距离阿谨的生日,仅仅只有两天了。

想到这儿,沈凌沮丧地叹了口气。

“凑钱凑钱……”

第一次觉得自己好穷哦。

早知道昨天就不休假……不不不,如果昨天不休假就不能和阿谨一起玩了……烦……

“服务员!这边添水!”

“好的好的!来啦来啦!”

沈凌蹦跶着跑过去,盛在水瓶里的柠檬片随着她的动作摇摇晃晃。

呼喊她的客人,视线也随着这姑娘系在腰后的围裙带子摇摇晃晃。

“小费小费!客人,小费!”

“哦哦……好的。”

又是份额远超小费所需的大钞,但对于那件被高贵祭司看上的衬衫,只是杯水车薪。

【两天后,咖啡厅,员工休息室】

沈凌解下围裙,拿出铁皮柜里的小挎包,把围兜里的零钱和小挎包里的钞票都逐个抓出来,一齐摊在桌子上。

她花了点时间把钱点完,稍稍算了算数量,发现这里的钱离那件看中的衬衫还差一半。

……我怎么那么穷啊。

头一次体会到金钱重要性的姑娘苦恼地皱起了眉,望着一桌子纸钞零钱,很有种把它们尽数掀到桌下的冲动。

反正怎么凑都凑不齐!不稀罕啦!这点点钱以前掉地上她还不肯捡!

想是这么想,望着这桌子钱呆了半晌,沈凌还是把满腔忿忿化为了一句“哼”,苦巴巴地把这些钱又一张一张、一颗一颗收起来,卷好,放进围裙口袋。

今天是最后一次上班,不管能不能凑齐给阿谨的生日礼物,她都打算干完这一天辞职。

本来打工就是为了给阿谨买生日礼物,不能在阿谨生日当天把礼物送给他就不叫生日礼物了,那她还继续打工攒钱干嘛。

目前沈凌手边清点的都是小费,加上今天辞职时可以结算的工资,估计也只能凑到那件衬衫价格的三分之二……

唔,唔,万一今天发生了什么特别的事,或者我下班后去那家店发现,雾霾蓝的衬衫在搞现时折扣活动呢?

乐天派的猫猫安慰了一下自己,又拍拍双颊,让自己精神起来。

拍打双颊时,她不免注意到了无名指的位置。

……光秃秃的,戒指的印记已经完全消失了。

拜沈凌的“闹离婚”所赐,这两天她在家里也理直气壮地不戴婚戒,本意是“惩罚”和其他雌性办过婚礼的阿谨。

可阿谨这两天似乎格外忙碌,他回家的时间即便加上睡眠也不到三小时,沈凌基本见不到他的脸——

有一次她终于在玄关逮住他,正准备抒发一次“你怎么整整两天都不来和本喵玩亲亲抱抱”的怨气,就听薛谨匆匆解释。

“凌凌乖,工作在收尾,忙完就哄你。”

沈凌张张嘴,还没开口说话,对方就合上了房门,眨眼间消失。

……哼,工作。

于是她不戴婚戒的理由更理直气壮了:沈凌还记得很久以前阿谨说过,不戴婚戒是有惩罚的。

亲亲抱抱的惩罚。

如此,直到今天,沈凌手指上的戒痕早已褪去,洁白如新。

她拍完脸颊后,就呆呆地看着这根光秃秃的手指,有点恍惚。

……今天回去后,还是戴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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