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谁又能懂

冥教教坛内。

林阮阮被纵逍遥带回教坛,纵逍遥便去风洞内运功疗伤,他这次风波崖边吃了李无生这一招青山卷宗的剑气,伤到了他苦练多年,潜心修炼的噬魂根骨。

林阮阮在冥教内与说书人公子墨一遇,公子墨开口道,“阮阮姑娘暂且在冥教待上几日,做一味药引便好。”

林阮阮道,”什么药引?”

公子墨回道,“吸引江湖各大门派的药引,想必他们如今也在计划着如何营救你吧。”

林阮阮轻蔑一笑,“他们若是来救我了,你们该如何应对?”

公子墨开口道,“教主的心思,我们这些人又怎么能猜到呢,一切都由教主安排。”

林阮阮道,“主人可是说了,要这个李无生拿不了天下第一,死在这江南道,你们一个冥教怕是势单力薄,做不到吧。”

公子墨拿起手中的书,开口道,“这个武林中有很多武器高手,很多人说每个武器是每个大侠的属性特征,实际上却是因为武器因人而异,而高手却能不必练习刀剑,许多兵刃剑客也是如此,武器是招牌,其身内力才是底牌。”

林阮阮看着面前这个说书人公子墨,她带着几分欣赏回道,“先生又岂知李无生的内力如何,我可是亲眼见其将你们教主打的落花流水,功法大乱。”

公子墨摇了摇手中的书,继续道,“力道根骨加持内力深厚,如何对付一个可以用任何武器之人,他所有的招式都以内力决定力道攻击,与内力低微的人而言,这些内力高深的兵刃高手,即使用足自身力道,若不学会改变和贯通,便是玉石俱焚,若你改变招式去抵挡,那便也慢了,而高手之间对决,又岂能慢这一步?内力低微,一招也不能奏效,失去这一步,便会当场毙命。”

林阮阮踱步回道,“对付内力深厚的人,其实不难,若是玄霄派狂浪子,只要预判到对方是哪个招式开始运功起招,便能随机应变,更改自己的太极极影剑法,与之对敌。

若是你们教主纵逍遥,那么任凭任何兵器都没有用,因为他一定会用噬魂之术毁其心智,种下心魔,心魔障碍本就是幻象奢望,他一招击中人心底的幽暗脆弱,迫使对方从内毁灭。

可是若是天下第一剑李无生呢?在对方用任何方式攻李无生之前时,就已经输了,因为,没有人,比无生剑气更快。”

公子墨将书打开,拿起毛笔写下一行字,“而在这个江湖里,输便等于死。”

林阮阮看了看他写下的这一行字,暗暗道,“这个公子墨倒是有几分脑子。”

林阮阮开口道,“嗜血阁的风蛮一己之力,在顾家木塔死于李无生的剑气之下,神形俱灭,当他认出这把剑时,他已经没有机会开口了,但是他至少可以选择死亡来证明他愚笨至极的决定。”

公子墨回道,“江湖中既有杀人的剑,也有救人的剑,李无生的无生剑又属于哪一种呢?”

林阮阮道,“若是他中了心魔,他的剑气就会为我们所用,可如今纵逍遥这九层的噬魂之术,根本近不了他的身。”

公子墨开口道,“教主如今受这内力一击,想必已经是十层的噬魂大法了,而这个李无生的心魔,到底是什么,你我无从得知,无从得知便会无从下手。”

林阮阮道,“这个李无生无父无母,生来狂傲不羁,阴冷难以接近,这世间唯一在意的人会是谁呢,他的师父曲无南还活着,或许他很在意的便是他师父了吧,可是他师父远在极北岭川,这如何得知他的心魔到底是什么?”

公子墨开口道,“或许,西域花神教的明月昭会有法子。”

林阮阮疑惑道,“哦?她到江南道来了吗?”

公子墨道,“想必武林大会之上,你我能够见上一见这西域花神的功法,花魂绽放。”

林阮阮笑道,“那阮阮真是无比期待呢,你们教主有你,真是给贵教增添了色彩。”

公子墨笑道,“姑娘此言过于夸赞了,我只不过是个读书人,给教内的人写写书信,打打杂罢了。”

“这个死老头打算何时把我放回凤栖阁?”

“待玄霄派上门之后,计划成功,教主用噬魂大法第十层拿了玄霄派苍旻的内力,将其变为普通的废人,阮阮姑娘便可安然无恙回到凤栖阁,到时候,玄霄派大弟子勇救江南道第一才女的美名也会波及整个江湖,如此妙哉,真是唯美的妙事,我公子墨真是感动的痛哭流涕,在我的《江湖八卦事》中为他浓墨重彩的写上一篇,痴情道士,阮阮姑娘你觉得如何?哈哈哈哈........”

林阮阮看着公子墨阴险的双眸,和狂笑不止的声音,她开口道,“若是此次计划成功,这个玄霄派苍旻,你们给他留一条性命,毕竟他除了愚笨以外,这良心还是很有趣的。就让他的愚笨为他失去的内力功法在他的良心之上狠狠戳上一刀,好好长个教训,他不知道这世间,越是美艳的女子,心越狠吗?”

“阮阮姑娘此言差矣,你若是心狠根本不会说,让我们留他一条性命,你的心还不够狠。”

公子墨说完便将书合上,扬长而去。

林阮阮见着他走出门,双眸看着冥教教坛内来来回回的冥教弟子,双眼渐渐模糊,她想起,十二岁那年,被主人逼着拿匕首杀死那只兔子的回忆翻涌了起来。

“杀了它!”

“为什么,主人?”

“你不杀它,我就杀了你。”

“为什么这样对阮阮?主人,它那么小,它是我养了两年的小兔子啊。”

“杀了它,不杀我现在就把你扔山里去喂狼。”

十二岁的林阮阮,吓得将锋利的匕首,狠狠的扎进了兔子的后腿上,鲜血直流,她没有杀死它,却立即被主人扔进了荒山野岭待了一夜。

天明时分,她无比清醒,她怕自己死在荒山野岭,惊恐着双眸,她听见野狼嘶吼了一夜,却一只狼没见到,此时听着树丛中的声响,以为是狼群找到了她,谁知是主人挺拔的身姿立在眼前。

林阮阮弱弱道,“主人是来给我收尸的吗?”

谁知主人拿出笼子里那个被戳伤大腿的兔子,拎着鲜血直流站在她面前,将那只还有喘息的小兔子,亲手掐死。她被这一幕吓的不敢动弹,她看着主人英俊不凡,桀骜不驯的脸,被此完全臣服。

主人开口道,“这是给你活着的最后一次机会,你不杀它,就杀你。”

她愣愣的没有流一滴泪,将掐死的小兔子抢夺了过来,一口咬下兔子的头,恶狠狠的目光看着她的主人。

主人这才满意的点头道,“你很乖,我养的人,必须比野兽凶狠。”

十二岁的林阮阮一口一口的咀嚼着兔子的脑浆,眼珠子,满嘴鲜血,表情犹如一个阴冷的傀儡,被主人从荒山野岭又带了回去。

她从回忆中醒来,冷漠的眸光起声道,“谁又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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